第46章 拿什麼還(連更2/2,求追讀)(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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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別說,正常的風險投資確實是這樣的,只是姐姐這麼投資的話,我懷疑她是饞你身子啊...】
【這算包養吧,這是包養啊...恭喜你,小白臉。】
陳最啞口無言。
事實上,趙婉柔說的沒錯。
作為投資人,不參與日常管理,只參與重大決策,是正常的事情。
可一般情況下,投資之前還是需要創始人做出一點業績,且所在的行業被投行看好,投資人才會選擇投資佔股。
陳最的確講了一個非常好的故事。
但沒有任何例項證明,他可以將管理和經營都做的很好。
這年頭做創業者,少有僅憑故事,就可以打動投資人的,但在用不了幾年之後,憑故事就可以拉倒投資的事,也的確屢見不鮮。
而且如果真的從投行的角度出發,給予陳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可可作為合夥人百分之二十,投資人獨佔百分之五十,還真是苛刻的投資,一點都沒說錯。
只是這樣的股份佔比,說趙婉柔不是老闆..說不過去,尤其是隻有一家店的情況下。
但陳最注意到了,合同中有一條直接區分了投資人和創始人,那就是股東有任何決策的提議權,而佔股百分之三十的陳最擁有一票否決權。
也就是說,陳最還真可以說的算,即便佔股百分之三十,只要簽了這份合同,他就是老闆...
可想了想,陳最還是堅決搖頭:“把一票否決權去了吧,你才是老闆...”
趙婉柔把著方向盤一笑:“但你要明白啊,如果我們真的想做大,這一切都是你的構想,沒有人比你更能把控方向,如果你沒有真正的決策權,我和可可很可能在未來都會干預到你,讓計劃偏航,讓走向不同。”
陳最沉默,之前的計劃書都是紙上談兵,自己真的有能力嗎?
趙婉柔這時又道:“我必須提醒你陳最,現在坐在你旁邊的我不是趙婉柔,只是一個冷血無情的投資人,投資你是因為看好你能成就一番事業。”
“你還必須要知道,我一共只花了四十萬,就買下了這間門市,以及你未來創業的百分之五十分紅權。”
“而且我們現在只開一家店,如果你失敗了,我還有一間門市,虧不到那去,但如果你成功了,哪怕只做到了計劃書裡的三分之一,憑藉分紅權,我都是妥妥的吸血鬼,你懂嗎?”
陳最無言。
趙婉柔所說一切都是基於投行和創業者而言。
現實的邏輯是,陳最一分錢沒拿,憑藉一份優秀的商業計劃書,就是新店擁有決策權的老闆。
趙婉柔是出資人,投資人,加房東。
雖然她也分析了即便失敗了,她也不會虧損多少的原因,陳最也知道未來的樓市會漲成什麼樣子。
但這其中對陳最有多少信任,多少看好,多少恩情,這一刻只有他自己能體會。
而且如果接受了..
萬一,就是說萬一失敗了,拿什麼還趙婉柔?
以身相許,陪伴一生嗎?
呃,那好像挺也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