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替嫁的姐姐(8)(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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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玩偶是原主送的,準確的說是扔,在上官雲瀾一歲多的時候,那時候他還和其他孩子一樣,喜歡哭鬧,要找媽媽,原主嫌他煩,隨手就把這隻小兔子玩偶扔給他,上官雲瀾便一直把這隻兔子當精神寄託,對這隻兔子很是依賴。
根據安華所學過的兒童心理學來看,上官雲瀾是把這隻兔子玩偶當做了原主這個母親的替身,他把自己對情感的期許都放在了這隻玩偶上。
他對任何一個人的情感都遠遠不及這隻兔子,打個比方,上官允死了他連一滴眼淚都不會掉,兔子玩偶要是不見了,上官雲瀾的心態一定會崩潰。
安華彎下腰,和上官雲瀾保持平視,聲音溫柔的說,“這幾天你先住其他的房間好不好?”
上官雲瀾點點頭,並無異議。
安華再接再厲,“可是其他的房間還沒收拾,你要不要來我的房間睡?”
“?”
上官雲瀾盯著她不說話,明顯有些不信。
安華只能嘆了口氣,示弱道,“好吧,我跟你說實話,我剛剛打了上官允,我怕他趁我睡著了報復我,我就有點害怕,我想讓人陪著我,在這個家裡,我能想到的人只有你了。”
適當的示弱可以促進一段關係的良好發展。
上官雲瀾是個善良的孩子,即使原主這個母親並不稱職,還經常欺負他,可這兩天安華對他很好,這會兒又這麼可憐兮兮的請求他的幫助,上官雲瀾就心軟了。
他把兔子玩偶拿過來抱在自己懷裡,然後站起身來看著安華,意思很明顯,他要“搬家”了。
安華輕輕一笑,沒想到這小傢伙這麼果斷,說搬就要搬。
“你先去我的房間裡等一會兒,我把你的生活必需品搬到我的房間裡去,還是你想留下來和我一起?”
見上官雲瀾站著沒動,安華就去幫他收拾東西,上官雲瀾抱著兔子玩偶一直在她後邊跟著,這隻兔子玩偶是他唯一的財產,別的東西他都可以不要,唯獨這隻兔子玩偶不可以。
安華簡單收拾了幾樣東西搬到自己房間裡,成功把小朋友拐帶到自己的房間,可以更近距離的接觸,安華心情很不錯。
小朋友願意和她住在同一個房間,這證明他還是願意給自己這個不稱職的母親一個機會的,她可要好好把握住了。
不如讓工人裝修房間的時候慢一點吧?
上官雲瀾還不知道安華打的鬼主意,正站在安華的房間裡四處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