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被家暴的母親( 2)(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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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一直都沒有離婚,周圍的人也在勸她不要離婚,讓她為了孩子再忍忍,要是離了婚,女兒就成了單親家庭的孩子,會被人歧視的,再說李康的條件不錯,就是愛打人了點,原主一個二婚的,能找到這個條件就該燒高香了。
就連原主自己也覺得為了孩子再忍忍,李康平時對她還不錯,不喝酒不打她的時候挺好的,她就這麼一直忍著,一直忍到了女兒長大嫁人。
原主也五十多了,她卻已經再沒有了離婚的心思,不用別人勸,她自己就想著,都這麼大年紀了,這麼多年都挺了過來,再離婚怪丟人的,就這麼湊合著過吧。
就是不知道她最後死在自己丈夫手裡的時候,有沒有後悔自己這個決定。
李康喝多之後打人下手沒個輕重,等他發現的時候,原主的身體已經涼了。
而原主的女兒走了原主的老路,她嫁的丈夫同樣家暴,除了最後沒死以外,幾乎復刻了原主所經歷的一切。
她不知道該怎麼反抗,沒人教過她該怎麼反抗,周圍的人也告訴她不應該反抗,全都在告訴她應該為了孩子一忍再忍。
好像打人是對的,平時的好可以抵消一切的惡,可是她作為他的妻子,對她好不是應該的嗎?什麼時候成了他打人之後的脫身之詞?
安華真的覺得這些人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感情巴掌沒落在他們身上,他們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湊成一對“完美婚姻”,心裡沒準還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守護了一個家庭,給了孩子一個完整的父愛母愛。
原主的女兒李和美從小就在母親被父親家暴的環境中長大,並且目前沒有做出過任何反抗,她潛意識就認為這樣是正確的,沒有人告訴她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應對,她只會像她的母親一樣告訴自己為了孩子要忍,再加上後來丈夫對她的精神控制,她自然逃不出這個被家暴的怪圈。
安華出醫院之後沒有回家,而是坐車前往隔壁市,原主女兒所在的位置。
現在回到家裡肯定就能碰上李康的父母,她可不想回去面對那一對難纏的夫妻,讓他們著急去吧!
安華想的沒錯,李康的父母正在她家小區大鬧特鬧,小區的工作人員三番五次的勸阻都不頂用,最後只能叫了派出所的人過來,把這兩位老人給帶走。
這兩個老人撒潑打滾,哭爹罵娘,無所不能,都七老八十了,這要是往地上一躺,他們可得罪不起!
安華暫時不想理他們,自然是能躲就躲了。
女兒這裡原主基本上沒來過幾次,除了結婚的時候和女兒生孩子的時候來過兩次以外,再也沒有登門,她有的時候想來,女兒也支支吾吾的說兩個人都忙,沒有時間招待她,就這麼擱置了。
在劇情中原主後來還是發現了女兒被她的丈夫家暴,原主非但沒有帶女兒逃離苦海不說,還成了壓垮女兒的最後一根稻草,告訴她,他們孩子都有了,能忍就忍吧,她和她爸也是這麼過來的。
安華真想替李和美噴原主幾句,你他媽自己是這麼過來的,憑什麼讓我也受這樣的苦!你知不知道就是你自以為是的忍讓,讓李和美建立了不正確的婚姻觀?
安華覺得不為了別的,就為了讓自己的女兒以後不讓她受到自己這樣的苦,也應該當斷則斷,給女兒做好榜樣,而不是猶猶豫豫的委屈自己好像多偉大似的,犧牲自己的幸福和人身安全來給女兒一個所謂的狗屁完整家庭!
怎麼也不問問女兒,真的想要這樣一個家庭嗎?
一個酗酒成性歐打母親的父親,一個默默做著受氣包經常對著女兒說媽媽是為了你才這樣做,你可要給媽媽爭氣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