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掌控欲強的媽媽(6)(第1/2頁)
章節報錯
安旭知道他媽媽自立自強,一個高中沒畢業的人自學考過了會計師證,但炒股這東西不一樣啊,這東西一不小心就容易賠個傾家蕩產!媽媽準是受了人的矇騙!肯定是那種“你投進去多少,我會返你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利息”的投資陷阱!
安旭都想帶著媽媽去報警了!
無奈,安華只能把自己存摺上多出來的幾位數展示給他看,安旭瞪大了眼睛看著餘額上的七位數字陷入了深深的震撼,這……現在的騙子也太捨得下血本了!
“媽,咱幹完這一票就收手吧,這些錢夠我們花好幾輩子了!”
“???”
幹完這一票?
怎麼說的好像安華是劫匪似的。
安華語重心長,“做人眼光要放長遠,不要只拘泥於手上這一點錢,你賺錢難道就只是為了花嗎?”
安旭,“?難道不是嗎?”
“當然不是!賺錢是為了體會那種成就感,那種成功的樂趣!挑戰自己不可能達到的高度!讓自己邁入更高的層次,精神和靈魂都會得到昇華,不要總是貪圖那幾個小錢,知道嗎?”
安旭覺得他親愛的母親正在凡爾賽的扯淡,但作為孝順兒子,他不能說什麼,只能啊對對對,啊好好好,啊您說的是。
“我看你最近工作也不是很忙,要不要考慮也學點什麼?學無止境,只要你想學,什麼時候都不算晚,你看媽媽我已經快五十歲了,不還是學的很成功?你還是年輕人,更要努力,不然等到了我這個年紀再去學習會很吃力的。”
“好,媽我聽您的。”
安旭答應的毫不猶豫。
安華說,“我是在詢問你的意見,不是在強迫你,你自己考慮清楚再回答我。”
說好的不會再控制安旭任何事情,讓他自己做決定。
安旭說,“媽,我覺得您說的很有道理,我應該努力去提升自己,而不是安於現狀,我想給您和小雨更好的生活,想要實現我的目標就要努力,這是我自己決定的。”
“你自己考慮清楚了就好,我說過不會再強迫你做什麼,我說話算話,你自己去好好想想接下來的安排和規劃,我看得出來,琪雨是想要和你過日子的,你以後會自己組建新的家庭,你有把握給她更好的生活嗎?”
“從小我就告訴你,做人一定要認真負責,既然你想要娶她和他一起生活,那就要努力去兌現自己的承諾,不要做像你爸那樣的渣子,那會變成媽媽這輩子最瞧不起的人。”
“媽,您教我的話我都記在心裡,您放心吧,我一定會對小雨負責的。”
他越和小雨相處,就越加確定,小雨就是他以後要共度一生的人,只要小雨不離開他,他會一輩子對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