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人設?(5/5)(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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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宣傳基本跟很多大媒體合作,覆蓋掉成本了!
版權收益包括電視版權、網路版權——尤其是網路版權,也叫新媒體版權,至少能賣5000萬!
此外還有政府類獎金,這個施施應該分不到。
這些收益,施施應該也能分走三分之一…
就按3000萬計算吧!
《捉妖記》,扣除8000萬成本,施施至少進賬1.8億;
《煎餅俠》更好算,4.4億分賬,四分之一就是1.1億,版權收益大概在票房分賬的20%左右,扣除宣發、製作成本,差不多入賬1.25億…
為什麼《捉妖記》不一樣——不是直接算20%?
因為《捉妖記》破紀錄了!
破紀錄,電視版權不好說,但新媒體版權費肯定也要破紀錄…
這個5000萬是《奪寶聯盟》的記錄…
網上不乏能人的,立刻分析出了施施的進賬——兩部電影進賬超過3個億!
施施的粉絲又行了,立刻拿著分析貼跑到楊小蜜微博下面炫耀…
施施的團隊準備給她立一個天才電影投資人的人設。
當然,她自己拒絕認領——心裡還是有數的!
接受《易時間》的採訪,主持人易立競問她對於投資的理念,她皺眉:“我沒有什麼理念,就是覺得這個電影蠻好玩的就投資…”
“從自身出發?”
“對…我哪懂什麼投資?電影從策劃到定檔上映,至少要一年。按照長林的話來講:電影投資差不多相當於去判斷一年後的一隻股票漲還是跌,賭性太大了!”
易立競微笑:“但他參與的電影基本都是大賣!”
“因為我們本身是創作者,瞭解創作這個團隊…我們至少能保證參與的作品品質過得去…你讓我拿著錢去投一個我不認識的製作團隊,我肯定不敢的!”
“《捉妖記》也是這樣?”
“對…《捉妖記》的製作人江之強先生,我很早就認識了,《黃飛鴻之英雄有夢》就邀請過我,但我不敢演,畢竟《黃飛鴻》嘛…這次《捉妖記》,我是接到楊小蜜的電話,去客串的,去了劇組之後發現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很努力,而且他們對《捉妖記》有信心,他們都有信心,那我怕什麼?直接找到江老闆,說了投資請求…”
“…《煎餅俠》呢?”
“《煎餅俠》是劉巖介紹的…我跟劉巖關係很好,好幾年前了,長林拍《大人物》,我去探班,然後就跟劉巖認識了…她介紹大朋給我認識,而且聊到了《煎餅俠》…”
“所以,你就投資了?”
“…對!”
“沒有問沈長林的意見?”
施施點頭:“問的,我每次投資電影,都會問他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