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欠電影票?(6/6)(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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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秀是真賺錢!
《跑男》第四季,冠名收入高達6.8億,廣告收入加上網路版權啥的,加一塊超過8億!
一檔綜藝,超過13億收益!
比得上二三線電視臺全年的廣告收入了。
真人秀太吸引廣告投資了!
廣告商就喜歡這種直接打廣告的節目。
《廣告對廣告》作為浙江衛視頭部綜藝,貢獻了超過10億的廣告收益!
當然,明星也樂意出演真人秀,吃吃喝喝一期節目,幾百萬到賬。
周迅都接了《西遊奇遇記》,陳昆鼓搗《二十四小時》,範兵兵天價加盟《挑戰者聯盟》…
不過,有些明星天然不適合真人秀!
施施就是典型——她就不是一個放得很開的人,也比較缺乏臨場幽默。
“施施,你的性格個不太適合做真人秀!”
“我知道…”
施施都了都嘴:“這次算是救場嘛…畢竟侃清子也在那個綜藝!”
“你對她也太好了吧?”
“我就她一個藝人,當然要努力捧紅!”
“那你加油!”
沉長林靠在椅子上,看了眼正在玩手機的鈉扎,隨口問:“鈉扎,你在跟誰發簡訊?”
“金辰啊…她接了一部劇叫《麻雀》…”
“金大喜…”
沉長林聽到這個名字,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上次寫到她應該是兩百章之前吧。
“她怎麼了?”
“她跟我說李亦峰演技真爛,不背臺詞,還用替身…”
施施很驚訝:“不會吧?”
“這有什麼不會的?”沉長林吐槽道:“我聽他們說,現在的演員,文戲有文替,打戲有動作替身,連語音都有合成,所謂的演戲真的只剩下一張臉了!”
施施忍不住皺眉:“這也太過分了吧…《麻雀》的編劇是海飛老師…”
海飛,國家一級作家,代表作《大西南剿匪記》、《旗袍》。
也就是說《麻雀》的劇本還是不錯的!
確實,否則,豆瓣也不可能給6.8分…
“人家接一下場商業活動就是七位數,待在劇組四個月,怎麼賺錢?”
“想賺錢,幹嘛還要籤四個月合同?你既然簽了合同,就應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