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的大冒險(十八)(第1/2頁)
章節報錯
雖然成功捕獲了連環激情殺人案的兇手,但警察們卻陷入了一種茫然的狀態,首先阿蒙本身殺掉的都是客觀上對他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脅的惡徒,哪怕有虐殺行為,對於一個小孩而言,仍舊可以定性為正當防衛,因為小孩客觀上不具備判斷目標是否還有威脅的能力。
而且哪怕排除正當防衛的問題,首先他才七歲,而不管哪一條法律,都不可能去定一個七歲小孩的罪。
別說定罪了,哪怕是少管所,都不會接受一個七歲的孩子(冷知識,十四歲以上才能進少管所。
但反過來說,他們也不可能將這個孩子送回孤兒院,因為他本身掌握的技能實在是太危險了。
開鎖這個技能倒還是其次,畢竟能做到秒開普通鎖的人,隨便找個小城都能拽出幹百人,真正讓他們在意的,還是那精巧的殺人技能。
這讓大家很難相信那是普通孤兒在幾天內就能掌握的技能,相比之下,他們更願意做出很式的猜想——
有人猜他是意外走失的殺手組織培養的殺手。
有人猜他是某個殺手在遭遇追殺時不得已送到孤兒院的孩子。
而隨著各種猜測逐漸增多,甚至出現了猜測他是喝了不明藥劑縮小的殺手之王的離譜猜測。
當然這些只是警察們互相開玩笑的說法,不過不管如何,這樣一個孩子是絕對不能隨便“放生”的。
“我來收養他吧。”在經過了一系列的討論之後,年近五十的老刑警開口說道。
“師傅!這小鬼太危險了!“年輕的警察立刻開口反對,老警察卻搖搖頭道:
”他只是缺乏善惡觀而已,只要好好教導,我覺得應該沒問題,你看他也沒有傷害過普通人不是嗎?“
……
看著眼前的老警察,阿蒙的嘴角有些抽搐,片刻後,他才像是有點不可置信的開口可道:
“你收養了我?”
“嗯,也可以這麼說吧。”老警察隨意的撓了撓頭,有些隨意的道:
“不過如果你不想的話,也不用叫我爸爸,叔叔什麼的也沒問題。”
“名字?”阿蒙雖然對於警察會收養自己這種事感到有些意外,但還是開口問道。
“我叫李安邦,姓李的李,治國安邦的安邦,你呢?”老警察知道阿蒙會使用智慧機和電腦,因此並不擔心他不識字,阿蒙聞言想了想,才道:
“阿蒙。”
“阿蒙……姓阿麼?“老李雖然提前看過孤兒院的資料,但還是選擇這樣問了一,一方面是想要順便打聽一下,看看這孩子是否還記得來孤兒院之前的事情,同時也是為了和他打好關係。
聽到老警察的問題,阿蒙卻有點語塞,他思考了一下,才搖搖頭道:
“阿蒙是名字,至於姓氏……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