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賓抽著雪茄,一身黑色西裝,身上瀰漫殺氣,又有慈悲,正如金剛怒目,菩薩低眉。

有些人,拿著槍來,帶著槍回去自首。

“打一個電話給黃sir,告訴他,有個禮物送給他。”張國賓撂下一句話,彈彈菸灰,轉身離開小巷。

......

總署。

O記。

杜正輝加班到深夜,突然聽聞逃犯自首,馬上讓夥計帶人前去審問,他則拿著逃犯報告,興沖沖敲開了黃志明辦公室的玻璃門。

“黃sir,辣姜前來自首了!”有通緝犯前來自首可是個好訊息,畢竟香江最流行的不是自首,而是跑路,跑路成功的通緝犯一大把,前來自首的通緝犯比熊貓都稀奇。

黃志明卻在辦公室裡,抬起頭,表情平靜的說道:“我已經知道了。”

“黃sir,你點解早知道?”杜正輝目露疑惑:“madam總不至於把電話打到總督察辦公室吧?”

“辣姜嘛...以前從太子賓手上過檔到道友輝那的爛仔,剛剛太子賓給我打電話,送我一個禮物,恭喜我破大案,立大功,想必就是他了。”

杜正輝臉上流露挫敗之色。

......

當張國賓重新坐回在沙發上時,他的一身黑色西裝則如出去時一樣精緻,他順手把抽到一半的雪茄,掐滅在菸灰缸裡,舉起威士忌酒杯,表情輕鬆的致歉道:“不好意思,朱小姐,事情處理完了。”

“今晚我惹來的麻煩,耽誤朱小姐回家休息,如果朱小姐想要喝兩杯,我願意陪朱小姐一醉方休。”

“如果朱小姐要回家的話,我再開車送朱小姐回去。”

朱寶藝紅撲撲的臉蛋,眼神靈動,放下手中的雞尾酒杯,怯聲道:“我們回去吧。”

她明白剛剛張國賓一定去做了什麼事情,可身上卻沒有半點打殺過的痕跡,乾乾淨淨,跟當年混江湖的父親很不一樣。

當一個大佬要親自動手做事的時候,

他的江湖地位已經不再高。

大佬只能為三件事動手,他的家人,他的兄弟,他的女人。

“好,我這就送朱小姐回去。”張國賓一口把酒飲盡,起身帶著女伴離開。

“賓哥,賓哥...”小弟們一路尊敬的鞠躬致意。

張國賓很有禮貌地替女士拉開車門,請女士上車,再坐上轎車,一同離開夜總會。

幾年後的一個夜晚,一個滿臉毒瘡,手臂全是針孔的男人,經常流連於油麻地附近的夜場、酒吧,逢人就話他當年是管這塊地白粉生意的大佬,只要給他一口粉,他就介紹太子賓給你認識,不多,真的只要一口!

可來往顧客、老闆,回應給他只有冷漠的鞋底、唾沫、將他踹翻在地!整個香江誰不知張老闆從不碰“賣粉”這種小生意?打著太子賓的旗號找粉,看你是在找死啊!

果然,三天後,一具屍體躺在公廁裡被人發現。屍體上早已爬滿分食腐肉、內臟的老鼠,長滿一串串,一堆堆白白的蛆蟲,飛蠅漫天飛舞,警方在屍體上最終找到一隻品相很好,收藏多年的古巴雪茄。

行惡者,何能獨善其身,當雪茄送到張國賓的桌面時,他把玩片刻,便失去興致。

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