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誰人喧譁?(第2/3頁)
章節報錯
“拿人吧。”
一句拿人,洛陽府知府衙門裡就靜了下來,幾乎落針可聞,穆世群也眨眨眼。
拿人兩個字他當然理解,但是拿誰?
陳雲甫一手指向楊貴:“拿他!”
後者頓時大驚,急聲道:“大學士何故拿老夫。”
“河南竟然出了逆賊造反,你身為左布政使,起碼也要負一個監管不力的責任,拿你回京交由都察院和吏部並察,有問題嗎。”
“只是撮爾亂民,其散盡汝陽縣庫倉後並未嘯眾作亂,更未曾舉旗稱制,依制只稱為亂匪而不可稱逆黨。”
地方吏察,治安環境當然也是其中一個考察的標準。
而按照羅三虎這樣的行為,便就只配稱謂為匪,其實都沒有必要上報中樞。
河南當局之所以上報中樞,甚至用上了六百里加急,那是因為之前羅三虎的行為。
他開官倉散糧!
古時候有句話說的好,豎起大王旗、便有吃糧人。
羅三虎的行為讓河南當局產生了誤解,以為羅三虎是要靠糧食來收攏汝陽縣無糧可吃的乞丐、地痞等人,以此聚眾謀反。
結果卻是散糧後,羅三虎跑到洛陽府自首了。
因此,羅三虎的性質只是個亂民、暴民,而不是反賊。
這是很關鍵的一件事。
地方上出現亂民、暴民,那便只追究地方府縣一級掌刑訟、戶曹等事的官員責任,甚至可以下沉到追究暴民所在鄉村裡正那一級,推責任嘛。
但如果出現的是反賊,正兒八經挑旗造反的那種,就如陳雲甫現在說的這般,大到楊貴這種一省布政使都要負上一個監管不力的領導責任。
京察,是很容易摘帽子的。
他楊貴奮鬥了十幾年,才從陝西都司調到河南來主政一方做一把手,哪裡願意就這麼被陳雲甫扣一個屎盆子到頭上。
陳雲甫看著楊貴,一雙眼裡全是玩味的笑意。
“哦?藩臺說羅三虎不是逆賊?”
“確鑿不是。”
“那本官可不能冤枉河南當局、以免誣了藩臺的名聲。”陳雲甫順著話說道,讓這楊貴頓時大喜。
這小欽差還是很好說話、很好糊弄的嘛。
可隨後陳雲甫話鋒便一轉。
“但本官總不能只聽藩臺一面之詞吧,把羅三虎帶過來。”
楊貴的面龐頓時一抽。
他這才感受到眼前這位小欽差的過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