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救人(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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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要開口問詢。
村婦卻強行賣著老臉先開口了:“我不管你是怎麼跟我們村長說的!今天你要是不給我五十萬!這事兒咱們甭想罷休了!大不了我死在你這裡!讓你沒法收場!我知道你們有錢人,都是要面子的!”
我?
寧澤頓時一愣。
咱要錢,也得講個基本法吧?
以命相逼,真犯不著啊……
“五十萬?”寧澤看了一眼其他村民,見他們並沒有摻和的意思。
他微微蹙眉再次問了一句。
這些村民看來不想摻和。
顯然這個村婦,是自己來要錢的。
是有什麼苦衷?需要以命相逼?
寧澤本可以直接拒絕。
甚至一直訴狀,把村婦告上法庭。
但他沒有這麼做,反而理解地問道:“您能先說說,您為什麼需要這五十萬麼?”
村婦稍稍遲疑,語氣卻再次強硬不少:“沒有原因!你讓我們搬家!流離失所!就該多給我們賠償一些!”
村婦其實是根本不敢說出原因。
說什麼?
我兒子需要這筆錢治病嗎?
那我不就成了為一己私利,脅迫你了麼?
這樣做,我反倒從道德上落了下風,失去最後的優勢。
沒了天時、地利、人和,這錢便絕對要不來了。
畢竟你們這些資本家,從來都沒慈悲心,不是麼?
兩人對一個事物的看待偏差顯然很大。
寧澤眉頭也是越蹙越緊。
讓我給錢沒什麼問題,但是您得說明原因啊!
您這樣撒潑,真得太影響我們秩序了。
而我又不能報警處理您。
一方面這不人道,也沒必要。
第二方面,您現在處於弱勢一方。
我要報警,企業聲譽就會下滑。
傳言,也可能會被敵對產業塑造成:某企業佔了村民土地,村民要錢,企業高管不給,並且當眾對著村婦做了這種事情!
想到這個結果。
寧澤直接抽了一口冷氣。
他還是打算講理。
只要村婦理由合適,五十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