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阿科莫出發了,方向西南,上了29號公路。”

“麥金託什也出發了……”

“後面的人不用跟的太緊,前面的車提前去14號公路等待。”阿姆斯特朗面前放著特倫頓的地圖,聽著耳機裡傳來的彙報時,手指不停在地圖上來回划著,他要計算兩人可能的行進路線,好方便提前佈局。

兩人一看就不是第一次私下見面了,而且開著車,地點從來不固定。

……

“老闆,你看,這是我們今天拍到的。”阿姆斯特朗拿著一堆照片和一盒錄影帶過來。

肖恩接過來一看,錄影帶上全都是阿科莫·阿普勒和麥金託什·昆尼爾這位特倫頓警察局長的見面的照片。

照片拍攝的比較清晰,阿科莫·阿普勒和麥金託什·昆尼爾站在車旁,有人從麥金託什的車後備箱裡搬出來一包東西放進阿科莫的車裡。

照片放大之後可以看到,那是一個黑色塑膠袋反覆密封的,外面看不出來是什麼東西。

兩人交談了一陣之後紛紛上車走人。

錄影帶同樣是這一幕,由於路線的位置有點遠,反而沒那麼真切,不過結合之前的竊聽錄音可以知道,交易的東西十之七八是那些昨天被警方收走的毒榀。

“這電話錄音怎麼來的?”肖恩笑著問道。

“我們在警察局長辦公室電話裡安裝了竊聽器。”阿姆斯特朗有些得意地說道。

“法克!”肖恩伸出一根大拇指,你們他媽的夠狠。

“這並不難,所有人都覺得警察局一定防範嚴密,實際上,警察局才是最鬆懈的,船上一身警服就可以隨意進出,沒人管你的。”阿姆斯特朗笑著說道。

好吧,肖恩點點頭,他去過兩次警察局,確實挺亂的……

“這一段怎麼沒聲音?”肖恩指著錄影帶說道。

“沒辦法,無法靠近。”阿姆斯特朗聳聳肩,“兩人都比較狡猾,開車在城裡繞了半圈。”

“嗯,其實也夠了。”肖恩還算滿意,有錄音,有照片,有錄影。

開局一張圖都能瞎編亂造呢,更何況手裡有證據。

反正又不是上法庭,沒人關心這東西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把東西多衝印出來一些,附帶兩人的資料。”肖恩吩咐道:“不要一次性都拿出來,嗯,第一次,只拿照片就好……”

……

紐約時報,總部大樓。

“主編,今天收到一封沒有郵寄人的信件,裡面是一些照片,我覺得你應該看看。”秘書把東西放在紐約時報主編的桌面上。

資料和照片,詳細寫清楚了阿科莫·阿普勒和麥金託什·昆尼爾身份經歷關係,同時也寫清楚了這次兩人交易的東西。

主編對此並不稀奇,這種事情實在有些平常,只是沒什麼證據,報道的不多。

又拿起最後一張紙,上面寫了一段話:這些東西已經被分別郵寄給了《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紐約每日新聞》《紐約郵報》《芝加哥論壇報》等報紙,除此之外,我們手裡還有錄音和錄影。

這麼簡簡單單一句話代表的意思很多,也就是說,即便紐約時報出於一些考慮可能不去報道這個東西,那麼其他全國發行的報紙同樣會報道。

除非這位新澤西黑手黨首領真的手眼通天能買通全美國的大報紙,不然,這事兒見報已經是必然了。

想到此處,主編站起身來拿著照片走到外面,一臉正氣地大聲說道:“我們收到證據,新澤西特倫頓的警察局長竟然勾結毒犯,將警方查獲的毒榀掉包重新還給了毒犯。”

“這些該死的吸血鬼,聯邦政府的蛀蟲,他們在拿著納稅人的錢,卻在做著中飽私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