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拘留和拘留之間也是不同的(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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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要花錢也認了,總比現在什麼訊息都沒有要好點。
小區附近就有律師事務所,但不是什麼大所,不過做這種諮詢還是沒問題的,很快,馮建華見到了一個姓趙的律師。
「行政拘留啊,人家都給你說了啊,十天,你等十天就行了,實在是想見見,可以去申請,應該也是能見到的。「趙悅帶著職業微笑道。
她獨立執業的時間也不長,案源很是稀少,因此對於這種上門的客戶十分重視。
但是可惜,就一個行政拘留,這種事自己沒辦法參與進來,到了時間自己就放了。
而且家屬去探視正常來說也是不需要申請的,拿著證明關係的證件去就行。
因為已經被行政拘留的,相當於做出了懲罰措施,自然不受影響。
得到肯定的答覆後馮建華終於道:「趙律師,你這麼說我就放心了,就十天是吧,我等得起,但是那個探視....我真的自己去就行了?」
「對,您自己帶著身份證結婚證去就行了,沒問題的。「趙悅再次笑道:「不過我建議提前聯絡一下派出所,會更好辦。」
「好好好那我就謝謝趙律師了。」
走出律師事務所,看著手機上的付款情況,馮建華忍不住道:「這些人,也太容易賺錢了吧,就問了這麼個問題,居然敢要兩百塊!」
憤憤不平地說著,馮建華還是接受了建議,準備等明天的時候去看看鄧佳鳳。
今天和明天去了不一定見到人,因為趙悅說人家派出所肯定要走程式,走完程式後人是要送到拘留所的。
等他後天直接去拘留所探視就行了。兩天的時間很快過去,馮建華出門了。
家裡的事一團糟,兒媳婦也不知道咋回事,說是想回孃家住兩天,而且好像和兒子吵了架。
唉,這個家到底是怎麼了,那小兩口才剛剛結婚沒兩天,怎麼就變成現在這樣了呢。
算了,還是先去見見老婆吧。
原本呢,他都想著把拍到的那些東西髮網上了。
警察因為屁大點事又是抓人又是打人的,可是呢,想到鄧佳鳳十天就出來了,也就沒了心思。
反正就是個行政拘留,那個律師也說了,待夠十天就沒事了。順著導航來到了光明區拘留所,這也是趙悅告訴他的。
說一般情況下,這邊的行政拘留都是往這裡送的,所以肯定在這。到了拘留所門口,馮建華仔細看了看,隨即便進去找人詢問。
趙悅昨天說,讓他提前聯絡一下派出所會更好辦。
反正他肯定不去聯絡,那些個派出所的,一個個吃人不吐骨頭,他才不會去呢!
好在裡面有工作人員,很快就找到了,而且人家也很熱情。
「你把你老婆的名字說一說,我來幫你查,只要在我們這裡,都是可以查到的。」工作人員小劉
看著馮建華道。
其實行政拘留後一般也不會來探視,最長不超過十五天,兩週的時間而已,很快就出來了,沒這個必要。
但是人家來了,那就得按照規定執行,不可能將人攔著。「那個,我老婆叫鄧佳鳳,對你看這。」
說著話,馮建華趕緊將結婚證開啟,指著上面的照片和名字道:「就是她,小夥子你幫我查一查。」
小劉將名字輸入系統查詢,很快便疑惑道:「同志,我們這裡沒有這個人啊,你是不是弄錯了?」
沒有這個人?
馮建華很是奇怪道:「不對啊,派出所的人當時拿出來的就是行政拘留通知書啊,怎麼可能不在這呢。」
「而且我前天也專門諮詢過律師,人家律師告訴我,就算是他派出所,那也得及時地把人送到拘留所,不可能在派出所待太長時間,不在這裡能在哪呢?」
小劉聞言再次輸入查詢,還是沒有任何結果。
「真的查不到啊同志,你要不給你們那的派出所打個電話問問,看看人究竟是在哪,反正我們這裡肯定是沒有的。」
「而且要是昨天送過來的,我肯定知道。」「那咋可能沒有呢....算了,我問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