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鵬飛覺得,今天是他的幸運日,這案子他必須得辦成經典案例,就要讓大家都知道,別人救了你,該給的錢必須得給!

不要說你答不答應,只要發生了「救你」這個客觀事實,那你作為受益人,你就不能當白眼狼。

道德沒辦法解決的問題,只能由法律來規定,這其實也是沒辦法的事,

因為你不能指望每個人,做的都是人事。

於是,旁邊的吳秋靈就那麼一臉懵逼地看著,她感覺。霍律師還是老樣子,他們這種人,有時候真的不知道在想什

霍鵬飛這會兒當然沒有想別的,哪怕吳秋靈是他前女友也一樣,只不過區別在於,吳秋靈給他提供了這麼好的案子,需要好好感謝一下。

「小吳啊,這次如果能做成,那我完了就好好謝謝你,現在咱們先回公司,準備寫起訴狀吧,他倆居然離婚了,太好了哈哈哈

反正回到公司了吳秋靈都沒想明白,那倆人離婚了到底,怎麼個好法.....

霍鵬飛一路往法務部走,然後就在電梯裡遇到了周毅。「咋了你這是,把你高興成這樣?」周毅一見到霍鵬飛便笑道。

主要是這位霍大狀現在真的像是中了獎一樣,臉上那笑容都快溢位來了。

讓周毅下意識地就想著,這傢伙是不是和小吳姑娘複合了。

那姑娘真的不錯,長得好看性格又好,溫溫柔柔的,但可惜,也不知道咋回事,他周毅就不喜歡溫柔的.....

想象一下昨天探查深淺後周菜鳥居然在那裡探討,說***罪認定的幾種方式,什麼插入說和接觸說等等.....這讓其他人知道了想象一下都覺得離譜。

可關鍵是,他周某人還和對方討論的極其熱鬧,真的是在進行學術探討呢,完全和其他方面無關!

搖搖頭不去想那些東西,周毅只是看著面前的霍鵬飛。

然而,霍鵬飛卻激動道:「周總,我今天去了派出所才發現,那兩人居然離婚了,哈哈他們居然離婚了,您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啊?

周毅一臉呆滯:「意,意味著什麼啊?」

「意味著,我可以同時主張和他們兩人要錢,我讓他們知道什麼叫賠了夫人又折兵,哈哈哈.....」

得,這人沒救了,果然學法律學的深了,這人不單單會失去人性,還會變態啊,最起碼現在感覺身邊這些律師都比較變態。

不過聽了霍鵬飛的詳細講述後周毅也是來了興趣,這案子這麼說的話很簡單,但確實很有代表意義!

因為現在很多小情侶結婚都是要辦酒席的,而且在一些地方,沒有辦酒席那就不算結婚。

什麼?領證?

不不不,在一些地方的傳統觀念裡,領證那根本不能算是結婚,只有辦酒席了才算,否則,那各種各樣的怪話就會來了。

聽起來好像很奇怪,但這就是事實!

舊的婚煙法曾經還承認過事實婚姻關係呢,這都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規定。

現在,除非你那些事發生在1994年以前,否則一律按照同居來管。

所以正好給一些人上上課,離婚了就是離婚了。

「周總,我現在就開始準備證據,那兩人的個人資訊已經從派出所拿到了,等我的證據準備好就去起訴,這官司打起來太舒服了!」

周毅點點頭,他也很期待這個案子的結果,到時候把影片發出去,絕對能引爆一堆眼球。

和周毅說完,霍鵬飛便回了法務部辦公室,開始進行起訴狀的書寫,已經證據的整理和固定。

這裡面有的證據是現成的,比如吳秋靈當時拍

的影片,如果想提高證明力的話其實是可以做一個公證的。

公證的目的就是讓對方沒有任何反駁的藉口。反正公證費是可以由敗訴方承擔的。

這裡要說明一下,很多人都比較迷惑,律師費,對就是律師費,按照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定,實踐中,我們一般都是「誰請律師誰出錢」的。

有的人疑惑就在於,相關法律規定,敗訴方需要承擔勝訴方在案件中的合理開支,就覺得律師費也得人家出。

但這個就錯了,民事案件中,並沒有規定說一定要請律師的,這樣說明白了吧,自己稍微懂一點,完全可以自己起訴,自己打官司的。

但是像公證費這樣的就不同了,這是屬於必要開支,不管有沒有律師,要想勝訴都必須得做這個,所以和訴訟費等費用一樣,是由敗訴方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