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通行證的問題!(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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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已經掛了半天,但方大狀依舊在翻著筆記。
他自認為自己並不是變態,主要是有的行為,單位依靠行政方面的處罰,是沒有辦法讓那些瘋狂的人聽話的。
賺錢的方法都在刑法書裡,這話當然有問題,但同樣也有道理。
這種透過各種方法搶注商標,完了又和原來使用的人進行索賠來賺很多錢的方法,它就是有問題的!
而且在這點上,和他持有相同觀點的法律專家並不少,確實需要對這種行為進行刑事方面的打擊。
不過,有了這次的實踐,自己的研究也能更深入一點。
對於方大狀來說沒有成功,但是在網上的眾人看來,這真的太離譜了!
尤其是助理當時的反應,一臉懵逼說你們怎麼就出來了,我的奶茶還沒涼呢……
有那好事者寫道∶古有關公溫酒斬華雄,今有阿毅溫茶送人進去。
但是,對方究竟犯什麼罪,這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因為這種行為確實有很多,但是一直以來都沒有被刑事處罰過,所以現在,第一次見到有人因為這種搶注行為被抓,大家就很好奇,抓人的原因是什麼!
在不斷的熱度之下,魔都的官方賬號釋出了警情通報。
「十一月四日,東浦警方依法查處了一起透過搶注商標而進行敲詐勒索的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已經全部到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經查,王某和方某某在事先搶注商標,並且在商標沒有註冊下來之前,便以此為藉口,向一些網紅自媒體索要財物,並且說明如果不給,便會去起訴,到時候賠償更多……」
「目前,王某和方某某已經別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接下來,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
很正常的一個警情通報,卻是讓一些人終於放下心來了。
這年頭這麼做的人真不少,你還別不信,龍有龍道,蛇有蛇道,就像是以前,很多人都以為職業打假人很少,但其實他們真的不少,而且賺的也不少。
不過,網友們總算是看清楚了,原來還是敲詐勒索,不過想想也是,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來說好像確實不犯罪。
但說歸說,王孫和方成文現在的情況並不好。
王立說和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但沒用,因為證據顯示他都經手過,所以肯定是共同犯罪沒跑。
方成文更不用說,弄來的錢他拿了大頭。
至於陳明,他肯定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看是……看著面前笑的快要忍不住的派出所民警,陳明還是顫抖著手撥通了老婆的電話。
他嫖娼,現在證據確鑿。
正常來說這個事,一般都是抓現行的,但也不要認為不抓現行就不能把你怎麼樣了。
如果公安機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確實做了那事,那可要記住,這可是有六個月的追訴期。
只要追訴期沒過去,六個月內發現了你,證據充分,那…你就等著吧,所以不要去做什麼有的沒的。
陳明本來不覺得有事,作為一個資深人員,他還是比較清楚這方面的法律規定。
但沒想到,王立那個***,踏馬的居然拍了影片!
也不知道咋想的,把他們進去之後挑人、講此之類的情況都拍了影片,完了還直接說出來了。
得,人家警察同志直奔那個地方,然後就給掃了窩點,據說當場抓了大概十幾位文人雅士,有的被抓的時候褲子都不知道在哪。
監控什麼的一對比,證人證言一弄,再加上之前的付款記錄,這不就證據充分了嘛。
然後他現在就得打電話通
知妻子來交罰款,順便喜提五天的行政拘留……
估摸著律所那裡肯定會把他辭退的,當然,嫖娼被抓,還沒到吊銷證件的地步,但也夠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