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記得了,不只是他周某人,騰達法務部的這些人現在都是這個想法。

但刑法作為我國的最嚴厲的法,一般的行為那肯定是夠不到的。

「和你們那個霍鵬飛說說,讓他翻一番,是不是有個罪名叫破壞生產經營罪呢,多餘的我就不說了,如果能想清楚,那就去辦。」

方大狀掛了電話,周毅看著霍鵬飛開口道:「老霍,你知不知道有個罪名叫破壞生產經營罪呢?」

「破壞生產經營罪?」霍鵬飛點點頭道∶「我當然知道了,這是方老師說的嗎?」

「他們的行為好像並不能算破壞生產經營罪……等等,我明白方老師的意思了!,

這就是刑法兜底條款的強大之處!

這個罪名一聽就知道,有點「古老」,當初針對的確實是那種實質性的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比如把人家工廠裡的機器砸了或者是別的什麼,導致生產經營行為沒辦法繼續了。

但正如傳授犯罪方法罪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網際網路的高度發展,這些罪名的外延也擴大了。

網際網路時代的生產經營行為和以往工廠裡的生產經營行為那完全是兩個模式。

「對於周總您這樣的網紅自媒體來說,拍攝影片,發到網上來讓眾人進行觀看,這就是一種生產經營行為!」

「而對方透過這樣搶先註冊商標,來讓你們登出賬號的過程,那就是在破壞你們的生產經營行為!」

霍鵬飛說的有點繞,不如方大狀說的精準,但周毅也聽明白了。

生產經營這是一個連續的概念,而在網際網路時代有了新的內涵,所以對於這個過程的破壞,按道理是要接受刑法打擊的!

但是,這只是純粹理論上的想法,要想說服公安機關立案,靠這張嘴肯定是不夠的。

「那周總,您看這個事要不要弄,要弄的話需要很大的成本,因為得證明對方的行為達到了情節嚴重的地步。」霍鵬飛繼續說道。

而如何判斷情節嚴重,那就得看司法解釋,比如造成公私財物五千元以上損失的,或者是破壞生產經營三次以上的等等……

「弄吧,我覺得他們這種搶注行為絕對不是一次兩次了,錢不是問題,順手而為的事。」

霍鵬飛點點頭,眼中露出了某種激動,這案子好像以前沒有過吧,那他這是第一次了?

霧草,方老師也太好了吧!

靠著霍鵬飛自己肯定不太方便聯絡那各地的網紅們,但是借用周毅的賬號就可以。

網上,已經有一個大V將事情曝光了出來。

「我已經用了多年的賬號,居然被人起訴說不是我的?」

這條訊息已經如同炸彈一般引爆了網際網路,並且和周某人當初的影片一樣,熱度爆表。

發影片的是一個叫死神之子的網紅,他在影片裡用一種極其嚴肅的語氣將事情說了說了出來。

「莫名其妙的我就收到了這麼一封律師函,對方要求我不能再用我的賬號,說真的我當時有點慌,因為畢竟咱不是阿毅,以前沒有接觸過這樣的事。」

「後面我慢慢查了查,發現這種情況在短影片up主中並不少見,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商標意識。」

「我現在已

經在各種收集證據,因為對方說要起訴我,總之我的想法是大家不要插手網暴,我拿回這個商標權應該是可以的。」

「只是覺得……真的是憑白的麻煩,就好像你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一樣。」

他還算好的了,畢竟是知名的網紅,所以在證明自己很有影響力,對方屬於惡意搶注行為的話,一般是能拿回來的。

而這種情況屢見不鮮,那些個網紅大V們,有一個算一個,都經歷過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