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瘋了,阿毅鯊瘋了(第2/3頁)
章節報錯
“喂誰啊什麼?張北派出所的?”
聽到這話,祝寶金的媽媽愣了一下,隨即一臉緊張的聽著。“祝寶金對吧,現在需要你來張北派出所接受(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彩繼續
調查”
聽著電話裡的聲音,祝寶金已經完全懵逼了,這怎麼好端端的就要去派出所接受調查了。
下意識地,他說了一句:“誰知道你們是不是騙子呢”
電話裡似乎笑了一下,隨隨即便給他進行普法,你在網上誹謗他人了,所以需
要來調查。
如果不來調查,那我們會去你家裡進行傳喚。
話說到這裡,祝寶金緊張了,正如對方說的那樣,是假的,你去一趟派出所也就當普法了。
不是假的,那你更應該得去,更何況人家也說了,這種號,一般來說是沒辦法冒充的。
放下電話,祝寶金看了看旁邊的母親,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怎麼回事啊,就是之前那個網上的事?你不是說就是賠錢嗎,怎麼還得去派出所啊!”
從來沒有被叫去派出所的經歷,冷不丁接到這樣的電話,是個人都會緊張。“是,是那個事,人家讓我必須得去,說不去的話就他們來找我了.”
算了,去一趟吧,說不定只是真的教育一下呢,你看網上經常有新聞,被喊去派出所接受教育。
收拾了一下,祝寶金便和他媽媽一起出門了,人家當媽的不放心,覺得自己家這還是個孩子。
沒辦法,很多家庭都這樣,在孩子沒結婚之前,都覺得這還小呢渾然沒有察覺,放在別的家庭裡,這樣的年齡都可以做一家之主了。
很快祝寶金來到了張北派出所,老遊開始進行調查。
其實幾乎沒有多少需要調查的,報警那個靚仔給的證據太充分了,妥妥的。然後,祝寶金就愣住了。
“什麼?我,我有可能被行政拘留?這,這憑什麼啊,我已經被告了啊!”
雖然相比起進監獄來說,行政拘留好像威懾力並沒有那麼大,但對於那些沒進去過的人來說,威脅還是很大的。
最起碼現在,祝寶金就完全懵逼了,真的是做夢都想不到,就這麼一個屁事,又是被起訴名譽侵權,又是要行政拘留?
開玩笑呢吧!
眼看著對方的樣子,老遊臉色嚴肅了起來:“我們沒有和你開玩笑,現在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所以看你的情況。”
行政拘留畢竟是行政方面的處罰,所以一般來說,肯定要以調解為主。
當然,調解不代表著你就能完全不去裡面待幾天,只是根據情況,比如你原本是要拘留三天,但是調解之後,那看情況罰個款也就沒事了。
但本來要拘留十五天,完了你調解,也只是減輕一點,可能變成十天,也可能是五天。
這也不屬於一事不二罰的規則,名譽侵權是民法典的規定,屬於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處罰。於是,祝寶金悲劇了。
聽著老遊的話,他真恨不得回到口嗨那會給自己兩巴掌。
“同志我真的錯了,我那就是看到大家都說呢,跟著說了幾句,完了我就刪了,我真不是故意的啊"
類似於祝寶金的情況還有很多,隨著騰達開始全方位進行報警,很多地方的網友都收到了派出所的電話。
正如周毅想的那樣,你空口無憑去報警,人家查不查那真的看情況,警力充分了肯定查,但如果這段時間轄區內比較忙,那顧不上就是顧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