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必須要出庭的情況下是可以出庭的。

除此之外,儘量是委託代理人出庭就行。

劉康雖然覺得有點不太妥當,但還是不想放棄這個官司,畢竟是出道第一個案件,得做(本章未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 我願意,我什麼都願意!

的漂亮點。

第一個案子做不好,再做以後的案子時候都會受到影響。

沒轍了,徹底沒轍了,之前聽說有法律援助,但是去申請發現他們不符合條件。

因為申請人的過錯責任引發的刑事自訴案件,是不屬於法律援助範疇的......

李昌悅只能求爺爺告奶奶,想著讓劉康幫忙,最起碼見一見李昌明,然後打這個案子。

劉康:“......”

他現在不知道那個李昌明是什麼想法,但是總感覺他這親戚好像就是衝著錢去的,根本不怎麼關心他這個人。

反正只是會見而已,也不算什麼,正如同之前那位律師一樣,現在對於刑事案件,都是分階段來收費的。

所以在對方表示可以正常出錢的情況,劉康也就答應了下來。

他自己現在對這個案子也很感興趣......

合同簽訂,申請提交,然後就是等待時間。

幾天的時間一晃而過,看守所那裡已經批准了會見申請,劉康也做好了準備。

用會見的方法來了解當事人的民事案件資訊,這踏馬的在學校這麼多年都沒聽說過。

結果還沒等出門呢,就接到了李昌悅的電話。

“起訴狀副本和傳票那些都到了?行你給我把起訴狀那些拍個照給我,對,我先稍微看看。”

掛了電話,劉康開始逐個看發來的資訊。

“房子是婚前財產?車倒是婚後買的......還有家裡現在的財產,等等,這算的怎麼感覺還虧了?”

講道理,李昌悅發來的這些材料劉康感覺有點超綱了,他是律師,不是會計,這證據裡計算的也有點詳細了吧。

而且算完之後,李昌明非但一分錢分不到,還得倒貼一部分錢!

劉康學習法律這麼多年,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離譜的起訴狀!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啊,這只是一個離婚官司啊,讓弄成了刑事自訴不說,現在還要倒貼錢......

還是先見人吧。

一路來到了看守所,劉康終於見到了他心裡的“奇男子”李昌明。

李昌明現在的心情真的是如同過山車一樣,看守所待著是真的可以改變很多東西的。

最起碼李昌明現在只有一個要求:“劉律師,我想出去,我真的只想出去,什麼錢不錢的,我都不要了,我只想出去啊!”

一邊說一邊哭,拘留所的那幾天和看守所比起來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這裡的老哥們也很兇殘......

不開玩笑,看守所裡最重的有死刑犯,還有那些有可能判無期的重刑犯,他這樣的進去,那就是個菜雞。

劉康沉默了一下,這才說道:“目前調解的情況很不樂觀,據我所知,你的母親,妹妹,舅舅等很多親戚都去你妻子所在公司鬧了......”

“而現在,你的妻子已經提起了離婚訴訟,我是你的代理人,這次進來主要是想和你瞭解一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