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就倆字,講究!(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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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兒一臉不屑道:“你說你要打誰啊,打我?來啊,我就站在這裡,你動我一下試試!”
他在社會上時間那麼長,像是李昌明這樣的男人見的多了。
只敢在家裡打老婆,打孩子,出去了見到兇一點的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保安大哥同樣根本沒把對方放在眼裡,周總招保安,招的都是關鍵時候能用得上的。
像是這種壯漢,那都是用來做事的。
對付無賴,有專門招的街頭碰過瓷的老頭,你敢推一把就得賣房的那種。
這個就叫專業!
平日裡都是養著,有需要的時候用上就行。
周毅和方大狀一樣,都不覺得自己是好人,也不想當什麼好人。
有的時候法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所以一些必要的手段你得有。
有刀不用和手裡沒刀那是兩碼事。
那老頭得遇周某人這樣的良主,真的是感激涕零,每天來的最早,走的最晚,非常的負責。
你根本想不到,這老頭以前是玩髒套路的……
面對著兩個壯漢,而且看著就像是混社會的很兇悍的那種,李昌明不由自主地就嚥了口唾沫。
“你們幹嘛,這,這裡是我家,我報警了啊,我告訴你們現在國家掃黑除惡呢,你們要是敢動我一下……”
宋曉飛撇撇嘴道:“那不用,我們剛剛已經報警了,另外你要投訴什麼掃黑除惡,隨便你。”
“我們是公司派給尹總保護她的,進入家裡也得到了尹總的同意!”
程式上是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的,騰達的主旨就是師出有名,法律上要是被人抓了把柄,那法務部的幾個趁早別幹了。
尹大姐從地上爬了起來,剛剛那幾下又給她打的鼻青臉腫,不過無所謂。
她現在沒有其他想法,只想讓對方進去!
至於什麼當爹的進去會不會影響孩子……拜託了,她尹大姐都是進去進修過的人了。
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的,小意思。
這是尹大姐自己想的,有沒有釣魚執法的感覺,當然是有的。
但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已經有了明確規定,如果被申請人說申請人有過錯的,不影響保護令。
咱們說的難聽一點,張三的老婆出軌了,被張三抓住,但是對方之前申請過保護令而且成功了。
那張三可以用其他的任何方式來維護自己權益,但不能家暴。
這例子當然有點極端了,因為正常這種情況,法院也不會給你出具保護令……
一切還是得根據具體桉情來判斷。
李昌明不敢動,他是真的不敢動,宋曉飛判斷的很準確,這種窩裡橫的男人,你說他是個窩囊廢都沒問題。
打老婆的時候渾身都是勁兒,但面對外人就成了鵪鶉。
“你打也打了,我還是那句話,你家這些人請他們離開,我這裡不歡迎他們!”
“至於你,沒離婚之前你當然還是我的丈夫,所以你可以住在這裡,沒問題!”
沒人說話,因為沒有人知道怎麼辦。
場面很焦灼,終於警察同志趕到了。
實話實說這種事警察同志來了都會頭大,平日裡總說警察和稀泥,就這事,你說人家警察來了能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