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這裡是我家!(求月票)(第2/4頁)
章節報錯
最好起衝突,讓那個什麼周總進去待幾天,什麼玩意啊,敢在自己面前裝,你不就是有幾個破錢嗎,裝什麼啊!
說幹就幹,掏出手機李昌明就直接報警。
“對,我老婆肯定是被這公司扣了,兩天沒回家,訊息不回電話不接,這公司還不讓我進去!”
你想想,有人報警說自己的老婆被公司扣住了,沒有理由,電話不接訊息不回,你覺得公安機關會怎麼想呢?
這叫什麼,這叫非法拘禁,是大桉子!
接線員趕緊確認,問他情況是不是屬實。
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就在這裡。
有人甚至還打電話調戲接線員,以為根本沒什麼事。
李昌明也覺得,報個警而已嘛,那有什麼。
所以很快就確認說是真的。
於是指揮中心很快就有命令下達,在騰達公司附近巡邏的民警老週一路開車過來。
老周當然知道這公司是周毅開的,所以他很清楚那個傢伙絕對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
非法監禁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人家孩子都上高中了,這……想想都覺得變態。
但有人報警而且十分確認,他們就必須出警來管。
沒多久便見到了李昌明。
“你是李昌明是吧,你報的警?”
“是我,就是那個公司,警察同志啊,你看他們那裡有保安守著,還不讓人進!”
老周沒說話,帶著徒弟走了過去。
“我是鐘樓派出所民警,這是我的證件,有人報警說你們這非法拘禁,現在我要上去調查一下!”
保安大哥一臉懵逼,非法拘禁都搞出來了?
新聞上經常能見到說,一些小區物業保安攔著不讓救護車或者消防車進去,但你什麼時候聽說過有人敢攔著警車不讓進呢?
那肯定是沒有的。
更不用說這規定就是周某人專門想出來對付李昌明的……
因此保安大哥直接說道:“沒問題同志,您要找誰,需要我帶路嗎?”
老周看了看對方,還是說道:“找尹寧華!”
保安大哥馬上帶路,李昌明在後面跟著,一行人上電梯,很快來到了高管辦公室這層。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然後門口的一堆人都驚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在裡面吃著薯片之類的零食,喝著快樂水,追著劇,肉眼可見的快樂!
而且穿著睡衣,一臉輕鬆,氣色非常好,更不用說這門口都沒人擋著……
這踏馬的叫非法拘禁?
裡面的尹大姐正嗨得不行,頗有種找回了單身時候的快樂之感。
下班後不用做飯,不用做家務,不用考慮孩子的學習,可以隨心所欲的吃零食喝飲料,追究,刷影片,這日子別提有多美!
成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樂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說起來,誰願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務呢。
結果門被開啟,門口站著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樂水……
“你們幹嘛,快給我關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