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想不想對方進去呢?(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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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明真的感覺怒火沖天,但在警察面前又不敢衝動。
他就覺得,有什麼事都是家裡的,自己家關起門來自己解決就行,何必要弄得興師動眾。
還報警,這不是丟人現眼嗎?
但還是隻能“嗯”了一聲。
片警老夏聞言道:“你妻子剛剛報警說你有家暴的行為,現在我們帶你回去……”
然而,老夏的話還沒說完呢,就看到對面有個老太太上前直接喊道:“同志你們這是幹嘛呢,這就是夫妻之間吵個架而已,誰家不吵架啊。”
“怎麼還要帶回去,這幹什麼呢這是!”
其他什麼小姨子舅舅之類的都在那裡說道:“確實就是兩口子吵個架而已,過去就沒事了。”
一堆人都在說話,亂哄哄的,老夏終於忍不住喊道:“都停一下,聽我說,這是吵架的問題嗎?這是家暴知道不!”
“行了,李昌明,跟我走吧!”
尹大姐在騰達學到最多的就是,不管幹什麼,主動權必須掌握,證據必須充分。
所以,她剛剛已經讓民警看了看自己臉上脖子上被打的痕跡。
民警的經驗多豐富,一眼就看出來這是剛打的,那就必須得進行相關調查。
如果確實存在家暴的行為,那就要綜合來看,如果情況比較嚴重的,可能要行政拘留。
好傢伙,上次就是因為尹大姐報警,所以李昌明已經被帶走一次了,沒想到這次居然又報警!
而且還要帶走人,李昌明的這家子人頓時受不了了。
“幹嘛啊同志,尹寧華,你說話啊,你為什麼要報警呢,他被警察帶走你覺得很開心是不是?”
“你們夫妻啊,他丟了臉,你也沒面子啊,怎麼想的,你快和警察同志解釋一下,就說根本沒什麼事!”
老太太在那裡喊道,聽得尹大姐有點想吐。
“同志,他這其實是這個月第二次打我了,上次抽了我一耳光。”
上次打完後各種道歉,尹大姐想著要分居什麼的,所以就沒有報警。
沒想到今天又被打了。
老夏一聽直接道:“我再警告你一次,趕緊走,回去調查清楚了再說!”
眼見得老夏好像有點想亮手銬了,李昌明趕緊道:“同志我跟你走,跟你走。”
一家人眼看著李昌明被帶走,老太太還想和尹大姐說點什麼,尹大姐同樣離開了家,她也要先去派出所,完了之後去醫院檢查。
被家暴之後實時的證據十分重要,報警記錄是一方面,醫院檢查結果是另一方面。
反正尹大姐現在很慶幸自己是在騰達,最起碼對於這些方面的事都很清楚。
不像是有的人,被家暴了只會在那裡怨天尤人,完了想幹點什麼,結果發現還沒證據。
只留下一家人在那裡面面相覷。
誰也沒想到李昌明會突然爆發,更沒想到尹大姐會毫不猶豫地報警。
但是沒辦法,只能在家裡等著。
大概第二天一早,李昌明從派出所走了出來,眼圈發黑,但臉上卻十分的不爽。
經過調查確實是動手打了尹大姐,但畢竟是夫妻,而且打得也不重。
情況確實是這麼個情況,法律上尤其是刑法上的所謂輕傷重傷,和現實中我們理解的輕傷重傷是兩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