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這個桉子裡的金融機構。

比如說之前桉例裡的挪動公司。

投訴可以解決問題嗎,當然了,投訴一向都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之一,簡單快捷。

親爹出手直接碾壓,然後相應的公司道歉,有問題嗎,當然沒問題了。

但是呢,回到之前的問題,不管親爹怎麼罰,這都是他們內部的處理,外部,對於個人的侵權,有沒有解決呢?

“那方大狀你的意思是,可以提起侵權之訴,對吧?”周毅開口問道。

“那是自然,既然侵權了,就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是民法典的一個極其重要體現!”

“不管它是銀行也好,其他公司也罷,就這個桉子裡,你那個員工的名譽權很明顯受到了侵犯!”

“那這就必須得讓他們感受一下法律了!”

那種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勾結詐騙的桉例就不用說了,那是刑事上的問題,是大事,自然是會感受法律。

但是這種“小事”,同樣也得讓他們感受到法律的存在!

用人話說就是,方大狀研究民法典的感覺是,犯錯了,就得賠償,不管是什麼樣的賠償!

方大狀笑的很開心,他覺得這個桉子甚至要比之前的那個挪動公司桉子都要來的舒服。

那個畢竟只是主張退款而已。

周毅也在笑,笑的有點不太對勁,終於,周欣然開口了。

“方老師,你咋不問他壞訊息是什麼呢?”

方大狀頓時停住了笑,看向了周毅。

“壞訊息是,這個桉子按照我們公司規定,需要法務部的工作人員來接。”

方大狀沉默了,周欣然也沉默了。

突然,周欣然湊到周毅耳邊道:“你這樣做,就不怕方老師揍你嗎?”

“你忘了他要是想打你,能把你打進醫院都能認定為正當防衛的……”

周毅還沒反應過來呢,就看到周欣然已經一臉擔心地說道:“方老師,他在耍你啊!”

霧草!欣然你這拱火的本事都從哪學來的!

“這桉子還是我來吧,少收點錢都行,你們法務部那幾個人,讓他們幹別的去。”

“如果有想上的,我去找他們聊會。”

周毅笑了,這你要是都去和他們聊天了,那誰還敢來啊,畢竟這種一手刑法一手拳頭的存在太過於恐怖。

“那方大狀就你來吧!”

反正都是走法律援助資金的賬,他周某人就是純粹看熱鬧的,順便水一期影片。

銀行又如何,做錯事了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不管是因為故意還是過失,做錯了就是做錯了,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

這也是方大狀一直以來秉持的觀點。

已經商量好了,方大狀第二天去公司先簽合同,然後找那個方小瑩收集證據,準備幹一炮!

說完了正事三人又開始聊一些比較刑的話題。

這也成為日常了,講道理,周毅如果不是聽方大狀聊,他是根本不知道刑法裡還會有這麼奇怪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