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有人較真,真好!(求月票)(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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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想退縮,但是沒辦法,他是法務,是領工資的,這種事他退了讓誰上。
只能更加努力地準備,而如果到時候贏了,那是不是就會聲名大噪呢……
然而,實踐表明,當人的差距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是努力沒辦法彌補的。
第二審法庭上,陳文景的目光有著一絲呆滯。
對面的方大狀靜靜坐著,不時地拿起水杯喝口水,一臉的微笑。
進法庭的時候方大狀的眼神就不太對,看著他就像是獵人看到了獵物一樣。
就在剛剛,兩人結束了法庭辯論。
讓他沒想到的是,對面的方大狀完全摒棄了格式條款的因素,只是從民法典基本原則方面來進行辯論。
最淺顯的道理,我沒用就不需要付錢,就這麼簡單。
但是用這麼簡單的道理,卻把他駁斥地啞口無言。
把爭論焦點從格式條款上轉移到了服務沒提供是否應該繳費上。
你就算是格式條款再多,這東西它就可以看做一個服務合同。
而服務沒提供,那就是不需要交錢。
二審改判了,判決支援吳德的全部訴求,不管是違約金還是月租。
當然,法院和法院之間的判決也不是一樣,這一點如果仔細鑽研過一些判決就能知道。
根據某個事實適用的法律不同,那得到的結果也可能不同。
旁聽席上,周毅笑了,方大狀這段時間那可是全心全意地在準備這個官司。
方大狀認真起來,那基本上就沒別人什麼事了。
不過這個陳文景還算不錯,最起碼水平可以,能和方大狀對抗那麼幾回合。
但不管如何,這個官司終於是贏了!
王道仁和張偉同樣來旁聽了,他們還得好好學習,如果他們下來複盤,那肯定會想到這個點。
但是上了法庭,你就很容易被帶節奏。
理論和實踐永遠是兩回事,周菜鳥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二審贏了,京州分公司內,相關領導又想罵人了。
但是沒辦法,官司輸了就是輸了,相比各種維權方法,法院判決是最有力度的!
方小瑩很開心,不單單是因為這個官司贏了,而且她還發現,面對一些特殊的官司,阿毅旁邊那位方大狀,好像比他們這些當事人還要感興趣!
那如果是一個從來沒見過的案子呢……
營業廳內,周經理和李曉潔在看到了判決結果後也是詫異,隨即開始感慨。
這大概是最近好多年唯一一個真的把法律途徑走完的人吧。
好在公司發過宣告後也不會再把她倆怎麼樣。
但是又感覺這較真完全沒必要,因為官司贏了,也是那一百三十八塊錢而已。
只是會讓挪動公司丟一點面子而已。
可就算再丟面子,挪動公司還是那個體量,你沒辦法的。
至於其他周某人的觀眾老爺,更是覺得欣慰,阿毅已經開始搞這種公司了,那以後會幹嘛,都不敢想呢!
另一個感覺是,還得方大狀,還是方大狀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