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單單是因為事情太小,還因為挪動公司本身,這和那些網際網路巨頭是完全不一樣的。

性質就不一樣!

騰達公司法務部內,張偉和王道仁從吳德那裡瞭解了情況之後不再猶豫,開始準備起訴。

挪動公司是一家全國性質的大公司,而正常來說與我們個人發生糾紛的,都是各地的全資子公司。

比如現在,王道仁的起訴狀上的被告就是挪動集團漢東有限公司。

子公司是獨立法人,自然是可以作為被告的。

這種情況下你也別想說,我能直接去告它集團公司,那是不可能的。

這邊兩位“大律師”正在忙著準備起訴呢,另一邊,周毅則和方大狀坐在了一起,並且順嘴將起訴挪動公司的事說了說。

“哦?要告挪動公司?這可不常見啊!”方大狀在那裡笑道。

“我覺得也正常,現在公司的訴訟越來越多,那肯定會和這樣的公司對上。”周毅說道。

說歸說鬧歸鬧,挪動公司和網際網路公司比起來,那是完全處於另外一個層面。

與之對應的是銀行,是電力等等之類的。

“方大狀,你說這案子贏得機率多大呢?”

並不是說他這邊有了支援,然後只要起訴了就一定能贏,那不可能。

方大狀只有一個,而且他和其他律師不一樣,不會見到案子就接。

他是選案子的,只有自己感興趣的案子才會接。

截止到目前,公司已經提起了大幾十次的訴訟,但絕大多數都是中途調解了。

小官司就是這樣,對方認為你不敢起訴,但你真的起訴了,基本上就是調解。

剩下開庭審理的官司,也不是都贏了,有部分還是輸了。

這就是打官司,並不是說你佔理你就肯定能贏,打官司只看證據!

“贏面嘛,根據你剛剛說的證據情況,我只能說贏面挺大,但是具體還得看人。”

當證據不能直接碾壓的時候,那就得看庭審中律師的水平了。

畢竟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

吳德那裡能提供的證據不少,比如他和客服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通知取消套餐的簡訊,以及交的月租和違約金記錄這些。

而套餐沒有經過他同意,這裡肯定是拿不出證據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是會適用舉證責任倒置。

對方如果聲稱說已經經過他同意,那得對方拿出證據來證明,最起碼你到了法庭上是這樣。

聊著聊著,周毅突然想到了別的問題。

他掏出手機,找到手機上的一些商業簡訊,隨即說道:“方大狀,你看這些簡訊,這應該是他們挪動公司發的吧。”

方大狀看了看便道:“這當然是了,而且不止這些,其實運營商發來的垃圾簡訊也不少。”

大概有人會注意過,很多的廣告簡訊,那開頭都是相關運營商的電話開頭。

運營商還需要接廣告來幫忙推廣嗎?

那當然了,這都是錢,誰會不想賺呢。

“怎麼,你這是也參一股?”方大狀打趣道。

周毅聞言笑了:“那肯定是先和對方聯絡一下,如果能別給發這些垃圾簡訊,那也沒必要大動干戈。”

“但是如果他們不管,或者說什麼有的沒的,那就法院見了。”

周毅以前沒把這些商業簡訊當回事,畢竟一條簡訊而已,刪了就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