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一個上班的普通人,面對鋪天蓋地的網暴之時,又有幾個有這個時間和精力來較真呢。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王先生,不必如此,說來還是我需要你的幫忙呢。”

“好了,這段時間你們就在京州安心待著,也沒什麼大事,主要起訴的時候需要你。”

方大狀這段時間熱情高漲,真的是熱情高漲。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網上的那些話給激的。

因為在檢察院提出抗訴,案件發回重審之後,有很多人在網上說出了這樣的話:

“這就是那個方大狀打的官司?就這?都被檢察院抗訴了,他怎麼還有臉說自己是大狀的!”

“快算了吧,我看被你們吹捧的方大狀也就這樣吧,一個訟棍而已,還給弄成了正義化身對吧。”

畢竟律師這個行業就是這麼特殊,有的人本來就對“方大狀被說成正義化身”這件事有點不舒服。

畢竟律師收錢辦事,被吹是正義化身,也不嫌寒磣。

後果就是,這段時間的方大狀如同打了雞血,各種努力找當年的證據。

而周毅接待完了這些過來的當事人後便趕緊回了方大狀的律所,他現在其實有點迷糊了。

半小時後,周毅坐在了方大狀的辦公室內。

“所以你是想問,這次向玉玉究竟按照什麼性質來算對吧?”方大狀一邊埋頭工作,一邊說道。

“是啊方大狀,我之前回去之後想了想,你說這個向玉玉的行為算連續犯,那是不是累犯呢?”

新的證據要可能加重對方刑事處罰的情況。

現在這些新的證據確實都有這種情況。

但是呢,有一個問題,這算什麼性質呢?

“簡單啊,我之前跟你說過的,屬於情節嚴重的情況有什麼呢,累犯,數罪併罰等等很多呢,對吧。”方大狀抬起頭來說道。

“可這應該不是數罪併罰吧,數罪併罰應該是有很多個罪名,可她只有一個啊。”

“但你如果說是累犯,好像也不行,因為她並沒有接受過刑事處罰……”周毅有點猶豫道。

這就是沒有系統接受過法學教育的弊端,平日裡知道的都是方大狀在閒聊時候告訴他的。

方大狀笑了:“怎麼不算數罪併罰呢,你看看她之前的行為,可不單單是有誹謗!”

“你看這裡,用各種方法侮辱對方,這就是侮辱罪啊,還有這裡,明知道是虛假資訊,但是卻在網上各種散佈,起鬨鬧事,造成了網路公共秩序的嚴重破壞!”

“那應該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其他的我就不說了,有這麼多的罪名,憑什麼不能按照數罪併罰處理呢?”

周毅愣住了。

誹謗和侮辱,這倆好像不分家,但其實這倆就是兩個罪名,而且之間有著區分。

當然,尋釁滋事罪這個他就完全沒想到了……

“還有,換一下思路,什麼情況下我們的誹謗侮辱這類的自訴罪名會成為公訴呢?”方大狀繼續說道。

“讓你多看看司法解釋你不看,裡面規定的那幾種情形裡,其中一種就是,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那你說現在有了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她向玉玉算不算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呢?”

“畢竟裡面有一位當初差點被網暴到自殺的!”

“這屬於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是需要自訴轉公訴的!”

周毅閉上了嘴,他還在那裡迷糊呢,這邊的方大狀早已經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路。

但是不管走哪條,向玉玉都別想再出來了,緩刑更不用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