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我受到了網路暴力!(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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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吃一塹會長一智,但很顯然,在網際網路上,這個道理是不通用的。
尤其是在到處都是節奏的今天,為了流量,為了錢,為了很多不知道的東西,總有人會想著讓事情越大越好。
總有人想著法不責眾,想著網上一直都是這樣,如果我們網上不讓隨便說話,那就是侵犯了我們的自由等等……
你還別說,持有後面那種想法的人真的不少,而且裡面很多人的知識水平都不低。
現在崇洋媚外的情況沒有以前那麼嚴重了,但是在以前,“外國的月亮就是圓”,這是被很多的公知們認可的。
然後最能被吹捧的就是國外的言論自由。
然後藉此嘲笑國內……
咱就不說國外到底有多大了,咱就說說漂亮國,你如果公開說關於黑人的種族歧視,你就會體會到什麼叫踏馬的“言論自由”了。
單單是阿毅已經掀起了不下三次的大規模網路起訴行動,但是,只有阿毅一個人啊。
等那段時間過去,大家該怎麼說還是怎麼說,隔著網際網路,天生就有一種安全感。
就算有人因為誹謗已經坐牢了,但你看那些造謠的人少了嗎?
不,一點都沒少,反而當你和他們科普說造謠違法甚至如果夠數了可能涉嫌犯罪的時候,他們根本不怕。
還會跟你說:
“求求你去報警吧。”
更不用說這次的情況有了些許的不同,男女對立也就罷了,這次的問題是愛狗人士和不愛狗人士的對立。
愛狗人士,這或許是一個戰力極強的群體,他們打著愛狗的旗號,行著各種各樣的違法之事。
相比於其他的群體,這個群體是真真切切地將事情做到了實際之中。
比如網上爆料過很多次的動物保護人士“志願者”在高速上攔截運狗的大貨車。
而且評論給裡的理由也都有說法,比如這些狗都沒有經過檢疫,比如這些狗都來路不明。
但是如果沒有檢疫,那是不是應該舉報到衛生部門,如果來路不明,那是不是應該報警呢?
然而人家沒有,一邊說著按照法律這些狗不能運走,一邊直接上路攔車,不讓走,強行要把拉的所有狗都留下。
哪怕在一些攔車事件中,報警後的警察告訴他們,人家的手續沒有任何問題,也不行。
當時發生一起轟轟烈烈的高速攔車事件時,周毅還在上大學,就這件事,他還和各路的愛狗人士辯論過很多次。
他覺得這就是搶劫!
你說你是愛狗人士,今天你就能把那些狗直接搶走,美其名曰狗是人類的朋友,不能吃掉。
那明天是不是我就能自稱為愛錢人士,就可以上街去搶運鈔車呢?
說歸說鬧歸鬧,周毅其實壓根沒想到對方會主動把這件事放網上,而且還會這麼添油加醋。
於是在沒有絲毫準備的情況下,網上的這把火已經燒了起來。
而且在很短的時間內,便從大綠書燒到了另外的廁所,很多看著都沒聽說過的大v都下場轉發。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一些自媒體是最大的攪屎棍,那麼大v們肯定有話說。
你可以發現,在很多的節奏時間之中,一些頂著各種名頭,有著一堆殭屍粉的大v們都會各種帶節奏。
比如周毅之前和小徐姑娘聊天知道的,某個網路作家被誹謗的事件。
對方的一個小作文其實還沒有完全造成那麼大的動靜,就是有大v出來聲稱,自己和對方認識很熟,各種作證力挺,這才導致了這麼大的節奏。
結果呢,等小作文的那廝刪號跑路後,大v默默地刪除了之前的動態,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還有某位主持人,官司打到二審勝訴了又能如何,在別人眼裡,只是證據不足而已,那可不能證明你完全沒做。
理由很簡單啊,就如同之前的很多小作文一樣,人家不會拿自己的清白開玩笑,如果不是有事,誰會這麼做云云……
反正人家贏了是板上釘釘,你贏了就是我們的司法有問題……
更經典的,諸如明星中的插刀教就不用說了,理由同樣同上,人家怎麼平白無故地就要誤會你呢?
要想挽回,只有像某個靚仔一樣,當時帶節奏的都給弄了,再掀起更大的熱度,這樣才會讓大家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