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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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狀開始了他的解釋,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冒用他人身份資訊並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資訊進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論處,這一點,我們的法律有著明確規定。
然後呢需要明確另一點,誹謗罪是不是犯罪,當然是了啊,它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和是否犯罪沒有關係,它就是犯罪!
那麼關鍵部分來了,冒用他人資訊進行犯罪的,以犯罪論處,好了,既然誹謗罪是犯罪,那對方冒用老人的身份資訊進行犯罪,那肯定是構成犯罪的。
到了這個時候,被害人是誰,被害人是那幾位老人,他們的身份資訊被冒用,而且造成了嚴重後果——也就是犯罪,他們去報案,那就是公訴案件,就必須給他們一個交代!
這裡面存在著多個法律關係,以周毅和方大狀的本事,透過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儘管對方是老人,但該起訴還是得起訴!
這是法律規定必須要走的程式,走完了這個程式,接下來就是老人證明他沒有發表那些言論,這需要人家自己證明嘛?
不需要啊,人家去報警,這時候就是相關部門介入的時候。
至於說檢察機關直接將誹謗案件由自訴轉為公訴,那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太低了,沒有形成巨大的輿論熱點,沒有對網路秩序造成破壞,那基本上是不會轉的。
周毅聽的眼睛開始冒蚊香圈了,下意識地說道:“那這對那幾位老人不公平啊。”
這確實是很重要的一點,將心比心,你好端端的哪天突然被人提起了刑事自訴,一個不留神就得去坐牢,那你會是什麼想法?
從法律上來說好像沒問題,但我們在生活中不是隻講法律的,只講法律,那是人渣。
“對啊,這就需要你來做了,我們先和他們商量好了,然後來起訴走這個法律程式。”
讓很多不懂法的人看起來好像起訴這一步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但這是必須要有的程式,沒有這個程式,你無法確定誹謗罪。
而且也不用讓判,因為這案子很不好贏。
但是不需要等著判決,應訴了就可以讓對方來報警,因為對方的身份資訊被冒用了。
好吧,周毅總算是明白了,不過這也正常,法律上的事交給方大狀,法律外的事,他周毅來處理!
“另外,我們還得去找平臺!”方大狀再次開口道:“我之前說我們得舉報,留下證據,你不理解對吧,就是要用在這裡的。”
一般來說,我們的法律並沒有嚴格規定平臺的稽核義務。
平臺只是一個平臺,所有人都可以在上面發表言論,平臺並不是說要對上面的所有言論負責,否則,那各大網際網路平臺的法人代表早就進去了……
但是呢,當你向平臺舉報某某文章或者影片對你造成了什麼危害之時,平臺就必須得進行稽核,這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個關鍵點。
說穿了其實還是程式的問題,你可以說投訴沒用,但你必須得先去做了,才可以說,才可以將這個東西當做證據!
前提是你提交的侵權證據必須得明確。
我們發現對方有誹謗行為而且情節嚴重,所以我們提出要讓平臺刪除,可平臺卻說對方的話並不存在違規的情況,那這種時候,你就可以要求平臺承擔責任了!
人要送進去,錢也得找補回來一點,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方大狀這邊整理固定證據去光明區法院開始起訴,而另一邊,周毅則開始聯絡那有可能被冒用身份資訊的幾位老人。
之所以說有可能,是因為在沒有完全調查清楚之前,不能確定,因為有可能他們的兒孫輩用他們的身份資訊來註冊賬號的。
…………
漢南省,青巖縣,可以說是漢南省吊車尾的縣,屬於國家級的貧困縣。
秦大爺今年已經八十一了,可依然是閒不住,幹起農活來還是一把好手。
又是一個好天氣,秦大爺早早地起來,收拾收拾就準備下地去,幹過農活的人都知道,農民是起得很早的,特別早。
正收拾了沒多久,旁邊孫子給買的老人機響了。
秦大爺有點奇怪,他這手機號一般就只有家人才知道,這個時間點是有什麼要緊的事?
趕緊接通,好在老爺子耳朵還不算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