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神秘的力量無處不在!(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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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內,原本因為王武城的離婚官司而引起了一些不好回憶的方大狀這會兒的感覺很興奮!
因為已經有很長時間沒人這麼當面的挑釁他了。
這不是說打官司開庭的那種挑釁,而是在網上,當面鑼對面鼓,直接點了他姓方的名字來挑釁,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人家有著萬全的把握。
因此方大狀很興奮,但是興奮之餘又有著一點懵逼的感覺,他是怎麼想也都覺得周毅這事不可能是跳單。
無論從任何角度分析,這都不可能是跳單,如果這能被認為是跳單,那法律的公平便失去了意義。
所以在說了一句自己來解決的話之後,方大狀便掛了電話,開始仔細研究對方發出來的所謂相似案例。
僅僅用了十分鐘,他就將這個相似案例看清楚了,心裡也是有點狐疑,剛剛他在聽到對方指名道姓讓自己出來走兩步時還覺得應該是個好對手。
結果看了這案例都無語了,這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也能被說成是相似案例?
或許在其他人看來這都是買房人甩開第一個中介然後和第二家中介簽約的,所以就是類似案例,但是在像方大狀這樣的律師眼中,這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案子。
還是那句話,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兩個案子可能核心稍微差一點,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案子。
因此方大狀很快就在電腦上開始敲擊。
“都說讓我出來走兩步,那就走兩步吧,我來給大家逐一分析這兩個案子的區別,簡單來說,一個已經要籤合同了,一個僅僅是帶著看了一下,區別就是這!”
“中介的服務莫非只有帶看嗎?不,中介的服務從來不是隻有帶看,只是很多中介都認為自己能賺錢,靠的是壟斷房源!”
“那今天我就教教大家,如果我來給阿毅這個案子辯護,我會怎麼辦!”
是的,方大狀下意識得又把這當成了課堂,他知道很多人不想看那些又臭又長的判決書,所以他要做的就是用最簡單最直接的話語,讓大家理解,為什麼兩個案子會存在差別。
以及,如果我們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怎麼做!
順帶著,方大狀還將民法典中介相關的規定進行了解析,主要是最高法和最高檢相關的司法解釋,一定要注意一點,看法條,我們是絕對不能對其進行擴大或者縮小解釋的。
比如規定是故意殺人罪,那就得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很重要。
酣暢淋漓的寫完,方大狀將這些內容給了周毅,他現在除非有必要,否則都不會出鏡。
稿件經過了周毅的收集整理,很快就發到了動態裡。
方大狀寫的東西並不長,而且很直白,沒有過多的法言法語,但卻足以讓專業的和不專業的人都能看明白。
哦原來中介的那個跳單,只有在那樣的情況下才構成。
於是很快,這篇很短的回應就熱度開始飆升。
而這裡面,主要是周毅的那些個觀眾老爺,最起碼媛姐在看完了方大狀寫的這篇解析後恍然大悟。
“所以是否跳單絕對不能只看是不是帶看,或者說籤沒簽帶看書,而應該具體分析中介是否在這次的居間服務中提供了應該得到法律認可的中介服務,以及買房人是否違反了誠信原則!”
這樣一說就明白了,拿著一個法條在那裡說什麼帶著看了就是跳單,誰都覺得不正常。
用一句話概括就是,中介從來都不是單純的帶看,它是包含著一系列服務的居間服務,只是因為各方面的原因,導致一些中介出現了認知錯誤。
他們賺錢靠的是居間服務,而不是壟斷房源資訊!
尤其是現在,很多房子都是同時掛到好多中介公司的,買房人可以從各種渠道知道這套房子,如果不是獨家代理,那你真的不能證明人家就是在利用你的資訊。
於是大家在看明白了之後很快就來到“是個好人”和“小李房產”的評論區開始各種艾特他們,想讓他們出來回應。
尤其是這個“是個好人”一副理中科的樣子,表面上好像是路人,但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在拉偏架。
只是這次,大家不管怎麼艾特,這倆都不露頭了。
公司內,一直在旁邊服務的薇薇姑娘看了看周毅還是說道:“周總,這樣子回應了,難道就沒人再質疑了嗎?”
周毅搖搖頭道:“想什麼呢,人家質疑可不是要和你講道理的,他們本來就沒準備講道理。”
或者說,你和他們講法律的時候他們和你講道德,你和他們講道德的時候他們又和你講法律,反正別人總是有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