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八日,天氣晴,宜開庭起訴,忌上墳,燒紙。

又是開庭的日子,周毅訴魔都程度公司消費欺詐一案已經要開庭了,只可惜,對於這個案子,程度公司沒有人出庭。

這也讓方大狀有點失望,不過還好,因為在今天,周某人一天之內收到了三份法院的傳票。

其中兩份來自魔都寧長區人民法院,而另一份,則來自於帝都的一個基層人民法院。

這三份傳票也讓方大狀的心靈稍微感受到了一絲慰藉,這個世界上還是有一些人可以說到做到的,人就應該這樣。

出來混……出來行,說起訴你,就要起訴你!

那相應的,我這邊說舉報你,那就得舉報你!

只是在此時,周毅卻坐在去往魔都的飛機上。

對方報警後確實有點效果,周毅也在昨天接到了魔都那邊派出所工作人員的電話,問了一些問題,主要就是關於之前釋出影片和動態的真實性。

然後問完了告訴周毅,讓他等著後續電話就行。

說實話,剛剛接到這電話的時候周某人確實有那麼一點點害怕,但是在和方大狀打過電話之後也就沒事了。

因為方大狀說,人家報警,而且證據材料什麼的肯定是由他們的法務專門整理的,所以在報警後,是有可能立案的。

當然,面對這種網際網路巨頭的報警,肯定會相對重視一點,這一點不需要說,很多人肯定都明白。

打電話給你問一些情況,你就照實說就行,這沒有什麼好怕的。

完了方大狀就來了一句:“你把相關材料帶好,直接去魔都一趟,咱都不用他們傳喚,直接主動上門去接受調查。”

“順便去魔都的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反正去都去了……”

這種大事,在方大狀嘴裡說的那叫一個輕描淡寫。

當週毅問對方去不去的時候,方大狀表示,這邊好歹還有個開庭呢,哪怕唱獨角戲,也得唱完,這是他身為律師的職業操守。

方大狀就是這樣,對於開庭打官司,那是和辯論一樣,都是神聖的。

用他的話說,他自己就是法律工作者,如果他自己都不遵重法律,那還如何給別人進行普法呢?

等他打完這個官司,順便就會去魔都打另外倆,完了再去帝都打那個。

反正是故地重遊而已,那裡的法院工作人員大概都已經很想自己了吧。

於是周某人就帶了整整一大包的材料,坐上了前往魔都的飛機。

這些材料都是經過方大狀整理的。

周毅之前的動態那只是一份調查報告,通俗地來說,其實完全只是對於調查資料的直觀呈現,以及歸納總結。

也就是說的,沒有人任何涉及大資料殺熟的東西。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方大狀從調查資料,再到因果關係,再到大資料殺熟,完全建立起了嚴密的邏輯關係。

這樣的東西拿去舉報,那才能一步到位!

我都不需要你們去做詳細調查了,只需要你們核實材料就行,正如同之前去報警一樣,工作都已經做完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說相關部門接到了這樣的舉報,他們會怎麼做呢?

當然,實際情況中我們都知道,小案看什麼,大案看什麼,而方大狀在這方面的把握一向都是極其精準的!

國家最近兩年一直在出臺大資料殺熟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從個人資訊收集的隱私條款,再到壟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大資料殺熟等等方面,都在進行相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