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不說,周某人在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都有種詫異,經歷了這麼幾次大規模的維權之後,網上還有人敢帶他的節奏?

不過仔細想想,他的資訊什麼的確實洩露了,但是依舊很少能有人把周毅這個名字和“風暴降生平頭哥”“較真區扛把子”“區霸阿毅”之類的名頭聯絡起來。

換句話說就是,該知道的人會知道,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

而且這年頭賺錢的買賣有的是人幹,還是那句話,在流量就是錢的今天,總有人會不顧一切的想出名。

帶著幾分好奇,周毅點開了這個報道。

“不久前,漢東京州市的一個小區門口,一名騎車老人與一名小孩相撞後欲離去,目睹了全程的小孩鄰居周某某上前阻攔,不料這名老人在爭執過程中突發疾病身亡。

“隨後,周某某和小區物業被死者家屬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相關費用四十萬元,並且在小區門口張貼道歉書,為期一個月。”

“而在今天,經過合議庭審理,京州市光明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駁回原告所有訴求!”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京州市光明區人民法院認為,周某某阻攔方某的方式和內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內,其行為符合常理,不具有違法性。”

“而在阻攔過程中,雖然周某某與方某發生言語爭執,但周某某的言語並不過激,雙方沒有發生肢體衝突。”

“本案中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周某某有其他不正當或超過必要限度的行為。周某某的阻攔行為與方某死亡的後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周毅看著看著有點懵逼,再次看了看,這真的是對於這件事的報道?

倒不是說寫作水平什麼的,這些邏輯其實就是判決書裡的內容。

主要是,為什麼這報道會這麼寫呢?

按照周毅的看法,這件事如果被髮到網上,少不得他會經歷一波網暴,畢竟大家看看,一方面是去世的老人,一方面是公司老總,而且賊拉有錢,天天各種在網上較真炫富什麼的。

這尼瑪天生就是對立面好嘛,堪稱自帶流量,只要發出來,那絕對是一波巨大的節奏!

可是這媒體居然直接換了個角度,雖然看起來很客觀,但實際上話裡話外都在表明,法院判的太對了,就應該這麼判!

就差沒把“乾的漂亮”這四個字寫出來了,這和自己知道的自媒體根本不一樣好嘛,這又是什麼情況?

這是轉載的報道,所以最開始是由什麼人發出來的?

再往後面看,說了方某,也就是老人在出事之前才剛剛出院,自身有著各種疾病。

最重要的還是那句話:從時間上看,周某某阻攔行為與方某死亡的後果先後發生,但周某某的阻攔行為本身不會造成方某死亡的結果,方某實際死亡原因為心臟驟停。

這就是最重要的,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後面又寫,周某某對方某死亡後果的發生沒有過錯。

雖然周某阻攔方某離開,誘發方某情緒激動,但事發前雙方並不認識,周某某不知道方某身患多種疾病。

而且,周某某阻攔方某的行為目的是保護兒童利益,並不存在侵害方某的故意或過失,對方某的死亡無法預見。

後來,在方某倒地後,周某某撥打急救電話予以救助,沒有過錯。

因此周某某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周毅看完了報道,又看下面的評論,果然,相對於報道的含蓄,網上的吃瓜群眾們那都是直接了當。

“就應該這麼判,瑪德這輩子最煩那種和稀泥了,死人了就有理?我呸!”

“終於判對了,之前那個事的法官呢,學著點,這就是法官應該做的事,沒責任就是沒責任,憑什麼,難道我攔一個人之前還得考慮一下他是不是要死了?”

“就是,這樣子判,讓那些想碰瓷的人也考慮清楚了!”

“合情合理的判決!”

周某人看著這些評論,這是一篇普通的報道,他根本不認識寫報道的人,包括下面那些評論的人也不是他的觀眾老爺。

但是出乎意料,大家表現出來的樣子讓他感覺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