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男人和男人之間,還是要聊一些比較刑的話題!(求月票)(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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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遇到的問題是這樣的……”
將之前諮詢周欣然的話說了一遍,完了周毅問道:“所以方大狀,遊戲賬號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我們充進去的錢,還是不是我們的錢。”
“這個問題問的好!”
電話那邊的方大狀笑道:“這其實是被很多人忽略的一個問題,真的說起來,也是現在法律上的一個空白區域吧。”
“其實欣然說的沒錯,新的民法典裡對於虛擬財產有了規定,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認可了虛擬財產。”
“那就說明沒有人能否定虛擬財產的存在,所以你不用擔心,你充進遊戲賬號裡的錢肯定是你的沒錯。”
這裡需要強調一下,法律上對於一個問題沒有規定,亦或者說存在空白,這是正常現象。
因為只要學法律,或者接觸過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法律具有滯後性。
這不是說單純我們的法律咋樣,從法誕生的那天起,就滯後了。
有些國家的學者反對統一民法典的理由就是,民法典一旦指定出來就落後了。
這話當然太誇張,但是也有其道理。
所以這裡就需要司法解釋,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需要指導性案例。
其實仔細觀察我們每年的很多判決,兩高的司法解釋引用佔比都很大。
所以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兩高的司法解釋,很重要!
因此,對於遊戲賬號以及虛擬財產沒有具體規定,但並不代表就沒有辦法來解釋。
“遊戲玩家透過遊戲賬號進行登入的過程,其實質是一個身份識別的過程。”
“在我看來,你用遊戲賬號登入遊戲,和你用你的銀行賬號登入網銀等等區別沒太大,那是一個用來識別你是不是賬號裡角色那些虛擬財產的合法支配人。”
“是的,最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遊戲賬號所有權歸屬於遊戲公司,但是裡面的虛擬財產,遊戲玩家才是合法的支配者。”
“就比如你之前說的那個遊戲賬號買賣,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你花了五百塊買來的,其實是遊戲內的那些虛擬財產。”
“只不過因為法律規定,網路遊戲賬號要實名制,所以會有容易被找回的風險。”
方大狀解釋的確實很詳細,他將遊戲賬號,以及虛擬財產這些東西掰開了揉碎了告訴周毅。
不用擔心,虛擬財產受到法律保護!
這不是他遊戲公司用一個霸王條款就能限制的。
比如某公司,那已經不單純說遊戲賬號所有權是自己的了,連遊戲內的所有角色等等的虛擬財產都說是自己的。
這就是純粹的霸王條款。
遊戲賬號可以看做是“身份證”,但是內裡的虛擬財產並不是遊戲公司的。
“但是如果你要起訴,這個官司有的打,根據屬地管轄的原則,你得去深市起訴,如果我在還好說,但是其他人……”
方大狀沒有說出那句話,但是周毅懂了。
他沒有針對誰,而是說在座的諸位都是垃圾。
這種案子,他自己這會兒說的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真的到了法庭上,就得看雙方律師如何掰扯了。
水平不行的,可能連一個回合都支撐不下來。
況且那裡還不是京州,這個是重點,要考的。
“要不你就先去找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然後等我回來,我這邊應該快了。”
也只能這樣了,周毅掛了電話,連方大狀都說不好贏的官司,這確實不能隨便找人弄。
難道發影片?
砰砰砰!
卻是正猶豫間,辦公室的門被敲響。
“請進。”
進來的人是賀玲,說道:“周總,醫院那邊通知說袁建華的情況已經穩定了下來,但是卻需要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