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什麼,因為如果是律師,他是不能以自己的個人身份來進行法律服務的。

有打過官司的可以回去看看自己的委託代理合同,看看那合同是和誰籤的。

你的合同是和律所籤的,對應的律師,是受律所委派來打官司的,律師是不能以自己的個人名義來和你籤這個合同。

哪怕你是直接找了這個律師朋友,也得經過律所這一關,這是規定!

甚至於我們經常說的,說律師函就是廢紙,但就算是律師函,你仔細去看那些明星們發的,你就會發現,那上面也有律所的公章。

沒有律所的公章,這玩意就是假冒的知道嘛,就是連廢紙都不如的廢紙。

下午,老黃便帶著合同見到了趙總,依舊是一番寒暄,隨即簽了合同。

“黃律師,這次還是得麻煩你了,唉,我們現在這情況都不好做,其實我們也很難辦。”

老黃聞言笑道:“沒事沒事,咋說呢,畢竟你和別人有合同,到時候還是老規矩,你是黑臉我是紅臉。”

“稍微給賠點錢,能了就了,而且你也和那邊的地接社說一聲,這不能這麼辦事!”

趙總嘆口氣,他當然知道不能這麼辦事,事實上現在的旅遊行業的從業人員很多都知道現在行業出了問題!

都是想著撈一筆就行,一千塊都不到就能暢玩七天,稍微是個人都能看出有問題。

現在的年輕人都很少報團了,自駕遊,自由行,甚至直接找當地的私人導遊,自己做攻略不香嘛。

只有那些稍微上點年紀的才會報團玩。

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沒人知道能怎麼辦,低價團已經到了極致,他們這些人,也只能隨波逐流。

老黃的辦法很多,當然,僅限於到時候在調解的時候說一說,達成調解。

這種方法屢試不爽,調解的時候告訴你,你要是不籤我們就咋樣咋樣。

很多人都會被嚇住的,現實生活很無奈的。

維權路上,很多時候當別人擺出一副要和你持久戰的狀態時,很多人都會選擇息事寧人。

兩人商量的很好,對方的團費是九千多,這交通食宿之類的肯定不能扣,去了的景點也不能扣。

那最後賠償的底線就是四千塊!

“要是對方不就範,黃律師,我們就直接起訴,就說他侵犯我們名譽權,我還就不信了!”

老黃隨口嗯了一下,沒答應也沒否定。

房間裡頓時充滿了快樂的氣氛。

而在另一邊,周毅也接到了方大狀的電話。

“他們居然打算調解,之前那個工作人員可是說根本不可能調解的。”

“那方大狀你看怎麼辦?”

他可是知道的,方大狀一心打算將這個案子做成經典案例來的,這幾天一直在忙,以最高標準來準備。

至於說方大狀的最高標準是啥樣,你可以問問周欣然,她門清。

而且為了避免方大狀準備了一堆,最後卻調解的情況,還是得問問。

那都是因為之前周欣然也有這情況,準備了半天然後調解了,咱這也是吃一塹長一智,不能讓方大狀寒心。

“沒事沒事,我的事不著急,有你在,以後有的是機會,能調解還是儘量調解。”

方大狀笑道:“我已經和他們說好了,明天上午,咱們過去。”

約好了時間,周毅放下手機,系統爸爸不會是真的死了吧,這都多久沒出現了。

還是說自己做的事仍然不夠它出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