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拋開法律不談,這樣的up主不該封殺嗎?(求月票)(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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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行為,明星買單,憑什麼阿毅這裡就不行了,是,他確實沒有說大資料殺熟,說阿黃和小藍,但他話裡話外暗示了。”
“然後下面的這些粉絲各種罵人家公司,我就說了一句人家公司也不容易,結果就被噴了,一個up主都弄飯圈?”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up主必須封殺,看他之前的影片,以較真為名,卻動輒讓人去坐牢。”
“拋開對方的問題不談,難道up主就沒問題嗎?這裡面的好多人都已經悔改了,刑事自訴,他只要撤訴就沒事。”
“還有其他的案件,對方悔改了,難道他就不能簽署諒解書嗎?非得讓人去坐牢才行對吧!”
“我覺得這樣的up主能火起來是一種悲哀,必須封殺!”
誒呦不錯哦,周某人看著這一篇長評,這位名字叫“槓精三號”的人,寫的那叫一個激動。
什麼樣的話才會容易騙到人,七分真三分假,自己較真沒錯,自己沒有諒解也沒錯。
對方悔改了也沒錯,但是卻顛倒因果了。
自己每次在開始較真之前都會給對方無數的機會,警告,但是奈何沒人聽,都是這樣,不見棺材不掉淚。
前面路口提醒了好多遍,有牆,就不管。
然後等汽車撞牆才知道拐了,反倒責怪那面牆。
而這人就是顛倒因果在那裡扯淡。
而他說的重點,其實就是周毅的這些觀眾老爺們聲討阿黃和小藍的行為。
是的,法律方面確實不能界定,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教唆行為,那就不能說他有什麼責任。
但是我們可以拋開法律不談啊!
他的粉絲他就該管住,他管不住,那就別怪有人管他了。
這合理嗎?很合理啊。
君不見皮幾萬,那不都一樣嘛。
周毅看著都笑了,他倒是沒想過,這網上的吃瓜群眾們經過了自己幾輪的打擊之後,居然還有頭鐵的。
或者說,這樣的人永遠都有,而且絕對不是什麼普通人,肯定是有利益相關的,自己之前打擊盜影片的行為,得罪人太多。
同行是冤家,老郭還說過呢,說相聲的盼著死同行……
但是這人分析來分析去,就愣是沒管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法官判案都得以事實為依據呢。
你得看看是什麼行為,因為什麼緣由而導致大家群情激奮的。
搖搖頭,先沒管對方,讓子彈飛一會,不著急。
他周毅做了這些事,可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好人的,他也不想當好人。
因為當好人就容易被槍指著,這一點他在當初的物業身上體會的淋漓盡致,所以,寧願讓他們怕自己,也不想當好人。
既然阿黃和小藍也發出了宣告,那自己如果不回應一下,這都感覺對不起賀玲她們的努力了。
回到公司開啟電腦,稍微想了想,周毅便將動態寫好了。
“正在公司給員工發福利呢,突然被好多人提醒,說我又出事了,好多人讓我回應,我都沒反應過來,既然這樣,我就勉為其難地回應一下吧。”
“我也再次嚴正宣告,所有觀眾的行為都是其個人行為,他們並不是我的粉絲,僅僅是我的觀眾。”
“以下就是關於阿黃和小藍的調查報告,友情提示,這比之前的那個要詳細,要標準。”
周某人需要強調一下,他這裡沒有粉絲,別動不動就是粉絲,這裡都是老爺,都是觀眾老爺!
萍水相逢,大家看我這個做影片的拍的好,進來點個贊,給個硬幣,咋就成粉絲了,你這是汙衊大家,小心告你誹謗!
至於說會不會被封殺……開什麼國際玩笑,周毅就根本沒想到這個。
他的影片都是跟著政策走的,自己或許沒這個敏感性,但是方大狀有啊!
你得走對了路,選對了門。
走對了路,那就算稍微深入一點,也不會有事,但是走錯了路,哪怕你邊緣上蹭蹭,也容易出問題的知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