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來來來大家組團刷boss啦!(求月票)(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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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哪裡定得規定,哪來的規定?”
王樂樂很是不忿地說道。
這裡的一張門票可不便宜,她們宿舍的三個人也是準備了一段時間才能來一趟。
結果現在還不能帶食物進去!
門票貴也就罷了,但是她們三個人背的這些吃的,可是也花了好幾十塊錢呢。
這要是不能帶進去,那這些吃的咋辦,放外面,這麼熱的天氣,出來之後鬼知道還能不能吃。
小劉一臉機械道:“是我們園區的規定,禁止遊客自帶食物進去園區,在你買票的時候就有提醒的。”
“裡面是構建的一個童話世界,外面帶進來的食物殘渣亂丟,會讓裡面的衛生環境出現問題,所以禁止遊客自帶食物!”
有提醒嗎?王樂樂和兩個舍友對視一下,誰在買票的時候會注意那些。
方大狀同樣迷糊,他也沒有注意……
倒是周毅想了想,把自己的相機等裝置開啟開始拍攝,就好端端的怎麼能不讓拿吃的進去呢。
這是想讓人進去了買裡面那些貴的食物?
不用想,老爹老媽從小就教過他,景區賣的東西啥時候便宜過。
“你們可以看看他們,他們也是帶了食物的,現在準備先吃了再進去。”
而此時工作人員小劉再次說道。
啊?王樂樂看向了旁邊,周毅也看向了旁邊,那裡正有好幾個家庭正在對著包裡的食物狼吞虎嚥。
見有人看他們,其中一個看上去像父親的男人苦笑道:“這沒辦法,畢竟來都來了,孩子一直吵著要來,這些吃的丟了又浪費,只能先吃掉。”
這……
“所以幾位,你們可以先把吃的放在外面,或者你們可以吃掉再進去,但是園區禁止別人攜帶食物進去,建議以後來之前可以先看看遊客須知。”
小劉依舊在說著公式化的套話。
其實這裡不是說最開始就禁止自帶食物的,是從前兩年才開始有這規定。
而在告知大家後,大家也基本上都會遵守,就算有那些想鬧的也沒什麼事。
開門做生意,你要麼接受,要麼你就別進去。
當然,退票是不可能退票的。
結果就在此時,王樂樂說道:“你們的規定是你們的規定,但是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們這樣做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你們的規定是無效的!”
“而且誰說我們帶食物進去了就會亂丟,說的好像你們裡面賣的食物沒味道一樣,我們進故宮都能帶吃的,怎麼你們這裡就不行!”
王樂樂身後,方大狀眼前一亮,誒呦不錯哦,這學校的學生挺好的!
法學和法律實務是兩碼事,一個是研究法學本身的,而另一個,則是對法學的應用!
換句話說,待在家裡你是不可能把法律用好的,一個合格的律師必須要有的就是豐富經驗。
說到這裡那必須再提一下週菜鳥了。
所以,不單單是法學生,只要對法律感興趣的,那在有必要的時候都要應用法律!
最起碼方大狀覺得,王樂樂現在就說的很不錯,你們違法了就是違法了,所以你們的規定無效。
這年頭可不是以前了,商家貼個告示,掛個牌子然後就能告訴大家,禁止自帶酒水,禁止這樣,禁止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