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豁,來大活了!(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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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他的材料,必須達到一個程度,當事人就算是法盲也能讀懂,才算是一份好材料。
而不是說,寫出來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外行看不明白,就感覺好高大上,好牛逼的樣子。
然後自己還要做出一副“你們不懂”的樣子來。
這也是方大狀平日裡最忌諱的工作方式。
很多行內人面對外行人,總是會做出這樣的姿態,但是方大狀認為,律師是要負責將事情給當事人解釋清楚的。
你需要做的就是將前因後果講明白,而不是寫論文。
因此,方大狀對於一些年輕律師的工作總是會覺得不太好,說白了你能明白這事,是因為你接受過專業的法律教育。
從最基本的法理基礎開始你受到過這樣的教育。
但是當事人不知道啊,你說了專業語言他不明白,就覺得沒法溝通了,這肯定是不行的。、
只是這裡面涉及到的情況有點多,一個數額巨大,四個數額較大的刑事案件,可不是他能決定的。
這必須得經過審查!
但是老周還是很開心,上次那個案子數額很大,但是案情特別簡單,抓人也沒費什麼力氣。
而這次呢,雖然比上次要複雜了點,但是老周都覺得,有了這些證據,貌似他們都不用費什麼心來偵查……
該說不說,這樣的案子簡直太受歡迎了……
“好了小周,這些材料我大概看了看,不過具體需要審查,應該會很快決定是否立案!”
“伱先拿著報案回執回去,到到時候了我會通知你的。”
眼見周毅還要說什麼,老周又道:“影片你當然可以拍,但還是老規矩,需要經過我們分局宣傳部門的稽核。”
“而且……以後如果可以的話,說不定我們的宣傳部門也可以和你合作進行普法。”
宣傳任務,不管在哪裡都是很重的任務。
普法更是需要長久付出的工作。
而像是周毅這樣的,好像真的可以和他進行合作!
居然還有機會合作?
周毅趕忙點點頭,拿著報案回執離開。
而在周毅離開之後,老周開始按照程式,通知光明分局的刑警隊,這種級別的刑事案件,是必須交給刑警隊的。
那群傢伙的運氣不錯……
這是老周的想法。
這邊報了案,出了派出所,周毅已經馬不停蹄地趕往法院,之前一直不動是因為凡事要講證據!
哪怕所有人都看到別人盜自己影片了又能如何,你上了法院就得講證據!
打車來來到了光明區法院,按道理來說,民事訴訟只需要方大狀這個代理人前來就行。
只是周毅也想過來看看。
光明區法院,立案廳,又是平和的一天。
工作人員坐在裡面一件一件地審查著起訴的案件,大到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糾紛,小到兩個人之間的借款糾紛,都是需要在這裡結束的。
法院缺人可不是簡單說說,那是真的缺人。
谷剽
在這樣的情況下,頂著微禿腦袋的方大狀走進去之後,很自然地便吸引了諸多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