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貌似也正常,車位糾紛對方都同意調解了,看看完成度,估摸著回去調解完成影片一發,就直接能領獎勵了。

選擇一:對方畢竟是個單親媽媽,得饒人處且饒人。

選擇二:既然她願意剛,那就剛起來,讓粉絲髮起反擊!

選擇三:和諧社會不吵不鬧,反手加大熱度,不為別的,只想看到她真正痛哭流涕的樣子!

啊這……周毅覺得系統在搞自己,那句“得饒人處且饒人”聽的他有點血壓高。

只是第三個選擇,那個意思有點不明白,和反手充值一百萬的時候還有點區別。

而在周毅有點迷糊的時候,面前的方大狀再次笑了:“周毅啊,我只是不讓你生氣,如果生氣有用的話,那還要法律幹嘛。”

“我一貫以為無意義的生氣是沒用的,誹謗罪,除了轉發五百次,還有瀏覽次數五千次,唔,這影片熱度蠻高的嘛,這麼點時間都已經幾萬播放量了……”

“正好,咱就在法院門口呢,給她弄個驚喜,你搜證據,我提訴訟,有的人啊,她不進去感受一下,她都不知道害怕的。”

嗯……嗯?

聽到那句“如果生氣有用,那還要法律幹嘛”的時候周毅莫名感覺,踏馬的最近這話好像聽到了不少!

尤其是從方大狀嘴裡雲淡風輕地說出來,動不動就是:如果xx有用的話,那還要法律幹嘛。

反正他後面必定跟著法律……

但是老感覺哪裡不對,方大狀明明說他是民訴律師,精通合同婚姻等等一系列的民商法,但是卻張嘴閉嘴就說要把人送進去……

他周毅是讀書少,但是他分得清什麼叫民法,什麼叫刑法的!

“誒不對,方大狀,誹謗罪,要把對方送進去,我們不是應該去報警嗎?為什麼要去法院起訴,起訴那不是名譽什麼的……”

方大狀轉過身來看著周毅道:“教你一下,誹謗呢屬於自訴案件,知道吧,叫做‘告訴才處理’,也就是說,你想讓她蹲幾天,你得親自來法院起訴才行。”

唔……周毅恍然大悟,居然還有這樣的,確實是他讀書少了。

但是方大狀,還是那個問題,你對刑訴有點熟悉的過分了啊……

“不過嘛,我是不建議你現在就起訴的,你看現在距離她釋出影片才不到一個小時,你先等等,等稍微醞釀一下。”

頓了頓,方大狀臉上露出了某種好笑的神情:“而且我建議你最好也抑鬱一下不是說嘛,只有魔法才能對抗魔法。”

麻了,周毅徹底的麻了,他現在明白了那個選擇三的意思。

想想看,方大狀當系統的主人,好像更適合啊!

“怎麼樣,你的想法呢,我畢竟只是個律師,給你的也只是建議而已。”方大狀再次恢復了那種溫和的狀態道。

如果不是和對方很熟,周毅現在都只想稍微離遠點。

他感覺這位所到之處,就算是路邊的流浪狗都得被送進去……

“方大狀,你說的有道理,那就先醞釀一下吧,正好我也蒐集證據,至於抑鬱,我實在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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