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袁浩雲(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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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軍火的幾個人, 還沒來得及反抗,就失去了再戰之力。
以洪國忠的槍法,一槍斃命易如反掌,但他幹掉了尊尼汪的心腹。
一槍命中眉心,還可以說成是運氣好,每槍都打中眉心,不被質疑故意殺掉罪犯才怪。
內務科的人不是吃素的,港島的律師更是難纏的角色。
有錢就有律師,拿到錢的律師,能將直的說成玩的,黑的說成白的。
“好槍法。”袁浩雲愣了愣神,他是C3警署的神槍手,新來的手下,槍法不但比他快,還比他準,前後不到十秒,買賣軍火的雙方,都被打傷了。
受傷的幾個嫌犯,都被戴上了手銬。
回到警署,署長彭健又把袁浩雲訓斥了一頓。
站在不同的高度,看到的東西,有著天壤之別。
派了臥底的彭健,想要抓到大魚。
不明情況的袁浩雲,遵守自己的職責,也沒什麼錯。
知道有人交易軍火,身為重案組一個小隊長的他,於情於理都不能坐視。
彭健有苦難言,他又不能把臥底的事說出去。
這些年來,臥底因為身份洩露,死了不知多少。
有些臥底死在罪犯手裡,有些臥底被自己人誤殺。
臥底的身份一旦曝光,被罪犯暗殺的機率,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罪犯沒被抓捕之前,臥底的身份不能洩露出去。
袁浩雲被訓斥了十幾分鍾,洪國忠升了一級,從警員變成高階警員。
當巡邏警的時候,業務精湛的他,立了不少功。
這次打死一個罪犯,打傷幾個罪犯,升一級合情合理。
警員升到警署警長,各警署署長都能自行決定。
見習督察之上的警銜,就得參加升級試了。
“阿忠,升了一級,是不是請我們吃頓大餐?”吳挺問道。
“行,下班後,請你們吃大餐。”洪國忠爽快應下。
被署長訓斥習慣了,袁浩雲也沒在意,笑道:“能不能帶家屬?”
“當然可以。”洪國忠笑道。
署長的秘書程思琳,是袁浩雲的女朋友,也是他們的同事。
半個小時,一行人來到一個火鍋店。
“阿忠,錢帶夠沒有?”袁浩雲調侃道。
“隊長,我勉強算得上有錢人。”洪國忠笑道。
“你家有錢?”袁浩雲問道。
“我家就我一個人,買彩票賺了點。”洪國忠說道。
“原來是你。”袁浩雲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