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暗殺(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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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張心怡和吳星月離去。
晚上九點左右,五個青年潛入別墅。
聽見動靜的洪國忠,當即翻身而起。
“砰砰砰......”一顆顆子彈激射而出。
躲閃空間有限,洪國忠捱了幾顆子彈,將五個殺手打翻在地。
忍痛摳出彈頭,拿出手機打了兩個電話。
子彈卡在他的面板裡面, 深度不到一厘米,傷勢微乎其微。
不到二十分鐘,託尼就帶著幾個手下來了。
“我沒事, 這些人想殺我。”
“剩下的事,交給我了。”
“我已經報警了,等警察來處理吧。”
又過了幾分鐘,曼都警方趕來。
五個殺手只是昏迷,並沒有被他打死。
身上的傷口,早已癒合,傷痕消失無蹤。
託尼沒來之前,洪國忠就洗了澡換了衣服。
錄完口供,曼都警方將五個殺手帶走。
目送眾人離去,洪國忠暗自琢磨是誰想要他的命。
“鐵鷹拳場、猛虎拳場之前的老闆?還是託尼拳場的敵人?”
“妮娜所在的勢力,也有可能因為招攬不成,然後對我下手。”
“之前被我打成重傷的詠春拳館館長吳彪,同樣有可能對我下手。”
“被我打敗的對手都有嫌疑,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我的仇人這麼多?”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反正我有生命系異能,相當於不死之身。”
“來一批打一批,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開殺戒。”
除了某些混亂之地,在任何一個地方,殺人都是犯法的。
很多事都一樣,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無數次。
殺戒一開,再想收手,那就難了。
不是洪國忠膽小怕事,而是他怕麻煩。
殺手為什麼會來殺他?不用想也能知道,多半是為了錢。
僱傭殺手的人,或許就在別墅外面。
他把那些殺手幹掉了,處理屍體的時候,殺手背後的僱主,拍點記錄照或者紀錄片,可以威脅他,還可以打電話報警。
在曼國犯了法,就算他跑回了炎黃國,也會面臨通緝。
重生之前,三十幾歲的洪國忠,早已不再衝動。
十餘億人重生二十年前的炎黃國,犯罪率低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經歷過套路貸的人,重生之後,紛紛遠離貸款。
貸款買房子的人也不著急了,房價漲到一定的程度,就會面臨腰斬。
能借到錢,那就趁著房價便宜,買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