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國都的途中,洪國忠進入一個個城池,賣掉一些東西,掃蕩一個個藥鋪。

橫掃蠻荒之時,他得到的財物,至少價值一億兩白銀。

高等級的寶石,一顆就能賣幾千上萬兩銀子。

蠻荒的蠻人,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

蠻人積累無數年的財富,大部分都變成了他的戰利品。

要不是儲物戒指的容積有限,洪國忠還能裝走更多的東西。

念頭一轉,洪國忠買了一百個玉盒。

儲物戒指之中的玉盒,總共只有五個。

遇到成群結隊的妖魔,五個玉盒怎麼夠?

“一滴妖魔精血,能拍賣二十萬兩銀子。”

“以後遇到妖魔,取走它們的精血。”

妖魔精血也就拳頭大小,存放二十萬兩銀子的空間,至少能放下兩千滴妖魔精血。

之前幹掉那個中階妖魔,洪國忠擔憂了十幾天。

連續幾個月,大秦境內都沒有異狀,他頓時鬆了一口氣。

有儲物戒指的妖魔,要麼身份不簡單,要麼運氣很好。

就像某些運氣很好的人,走路的時候都能撿到錢。

中階妖魔撿到一個儲物戒指,又不是不可能。

走走停停的洪國忠,用了三個多月,才回到國都。

這三個多月時間,他賣掉不少東西,買了很多珍貴藥材。

每天以藥材充飢,洪國忠的實力,提升了一大截。

不死之身的能力,超乎他的想像。

各種各樣的藥材,都能轉化成相應的能量。

“靈魂之力能夠覆蓋方圓五千米,身體力量至少百萬斤,下丹田之中的純陽真氣全部液化,而且液態的純陽真氣,已經將下丹田裝滿了。”

“屠戮蠻荒的我,被人取了個殺神的綽號。”

平復一下心情,洪國忠逛了逛一個個藥鋪,大肆購買藥材。

丹藥價格貴,價效比低。

他的身體,能夠將藥材的藥力,轉化成增強精氣神的能量。

直接吃掉藥材,藥材的藥力,不會浪費一分一毫。

美中不足的是,藥材口感和味道都不好。

回到鎮魔司,在丫鬟小玉和小影的服侍下,心情美美的洗了個熱水澡。

小玉和小影都是在青樓買的,還未出閣的二女,他花了六千兩銀子。

肆意享受了幾個小時,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覺,洪國忠開始修煉。

“先煉體,再煉神。”

看了幾遍不滅金身,洪國忠試著修練起來。

隨便修煉了一遍,不滅金身就被他修練到最高境界。

不是不滅金身的等級低,而是他的身體強度,遠超不滅金身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