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洛杉磯北部,距離好萊塢不遠的格倫代爾(Glendale),著名的動畫公司夢工廠總部。

一間會議室裡,大導演,夢工廠主要創始人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手裡夾著一支雪茄, 眉頭緊皺。

他的對面,坐著動畫片《功夫熊貓(Kung Fu Panda)》創作組的主要人員:

製片人:梅麗莎.科伯

導演:馬克.奧斯本,約翰.斯蒂文森

編劇:格倫.伯傑,喬納森.阿貝爾

這部動畫片,從一年多前的2005年9月下旬開始拍攝製作,拉到了8000萬美金的投資, 夢工廠動畫公司自己也計劃投入5000萬美金。

現在,卻遇到了天大的麻煩。

去年6月初,一款來自華夏的網路遊戲,名字也叫《Kung Fu Panda》,出現在美國市場,迅速爆火起來。

之後,便在歐美市場流行,目前遊戲使用者已經超過1000萬了。

這款網路遊戲不僅與夢工廠正在投拍的動畫片同名,而且故事劇本,角色繪圖,都有不少相似之處。

於是,夢工廠《功夫熊貓》劇組,在2006年8月份,聘請律師團隊,起訴網路遊戲《Kung Fu Panda》侵權。

結果,網路遊戲《Kung Fu Panda》的智慧財產權方,華夏51集團旗下的51遊戲公司,也聘請了律師團隊反訴。

當初, 夢工廠《功夫熊貓》劇組信誓旦旦, 認為51遊戲公司肯定侵權,夢工廠內部百分百有人洩露了商業機密。

結果,打了近半年的官司,隨著51遊戲的律師團隊不斷舉證,夢工廠《功夫熊貓》劇組才明白自己大錯特錯。

時間線上,早在2004年11月,51集團開發IM軟體51talk時,51talk的圖示就設計成了類似《功夫熊貓》主角阿寶的頭像。

之後,2005年2月,51集團又開始立項,開發了SNS網頁小遊戲《功夫大熊貓》,類似於網路遊戲《功夫熊貓》的雛形。

2005年3月中旬,51遊戲公司開始立項,開發網路遊戲《功夫熊貓》……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51集團和51遊戲公司有關《功夫熊貓》系列的創意和專案開發在前,夢工廠的動畫片《功夫熊貓》創意和立項在後。

夢工廠反而明顯有抄襲之嫌。

製片人梅麗莎.科伯嘆道:“史蒂文,現在我們調查清楚了,我們絕對沒有抄襲,只是天才的創意撞在一起了。

我們敗訴的可能性非常大, 律師團建議尋求庭外和解,否則會對夢工廠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斯皮爾伯格道:“庭外和解,賠償一些錢是小事, 我們在這部動畫片投入8000多萬美金了,有一家投資方已經撤資2000萬美金,還要求我們賠償資金損失。

我們剛賣掉夢工廠,只保留了動畫業務,遇到這樣不可思議的事,公司面對的壓力很大。

現在,你們告訴我該怎麼辦,我們如何才能挽回損失?

《功夫熊貓》如果不能順利製作完成,並且成功上映,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承擔公司的損失!”

梅麗莎.科伯咬咬牙:“史蒂文,事已至此,我們只能尋求與華夏這家遊戲公司庭外和解,同時,還要跟對方談判,買下網路遊戲《功夫熊貓》的動畫改編權。

這樣,我們的拍攝製作和上映計劃可以不用做任何調整。”

斯皮爾伯格抽了一口雪茄:“這或許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你們誰去主導談判?”

梅麗莎.科伯道:“我親自去華夏談判,馬上就與51遊戲公司聯絡。律師團尋求與對方庭外和解,這兩件事,可以同步進行。”

斯皮爾伯格點點頭:“梅麗莎,看你的了,儘快解決掉這些麻煩,《功夫熊貓》的拍攝製作,必須保證按期完成,按計劃順利上映……”

3月16日晚上,夜裡快10點了,高陽夜跑結束,回家洗浴過後,正準備跟吳若涵繼續造人,突然接到了51遊戲公司CEO吳希的電話:

“高總,非常抱歉這麼晚了打擾您,夢工廠服軟了,希望跟我們庭外和解。

同時,製片人梅麗莎.科伯聯絡我們,希望到華夏來談判,買下《功夫熊貓》的動畫改編權。

現在,對方等著我們馬上回復,您看……”

高陽想了想,笑道:“行吧,這件事可以談,等對方來了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