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痛批低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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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宜霏以丟擲自己的隱私為代價,這樣突然發作,讓所有人都很意外,很震驚,包括高陽和劉麗。
這姑娘一改過去的清純玉女氣質,突然變成了一個猛妞,高陽既意外, 也有些欣賞。
不愧是記憶中出演過花木蘭的姑娘,就是這樣強悍。
高陽看著剛才提問的那位八卦記者,問道:“你們的雜誌名叫Bigstar週刊?”
這位記者答道:“是的。”
高陽看著他,冷冷道:“針對你剛才的提問,我想補充幾句。
我想告訴你的是,劉宜霏小姐將會長期為51集團代言, 她的個人形象和名譽,不容任何人詆譭。
51集團已經註冊了一家娛樂經紀公司,劉宜霏將成為這家公司的第一位簽約藝人。
從今天開始, 跟劉宜霏有關的任何宣傳活動,都不歡迎你們Bigstar週刊。
你們這樣的娛樂媒體,熱衷於追蹤和販賣明星藝人隱私,在我眼裡,這是一種低俗甚至惡俗。
我也請你回去,跟你們雜誌社轉達一下,今後若是針對劉宜霏和她的家人,再有任何非法刺探隱私的行為,或者編排不實報道,那你們雜誌社就要做好不斷應付侵權官司,一直被告到破產解散的心理準備。
我們51集團,說到就會做到……”
高陽移開目光,又看向全場:
“今天,借這個機會,我也想跟諸位媒體朋友交流一下。
很多人都知道,我也是做過記者的, 做過大眾媒體和IT媒體的記者。
現在, 51集團的網際網路平臺,像51同城、51人人、51財富和51微博,都有一定的傳媒屬性,特別是51微博。
一直以來,51集團在網際網路專案的發展方向上,也重點聚焦於泛傳媒方向。
在我看來,做媒體,做記者,需要高度重視專業素養,還有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而一些娛樂媒體,熱衷於販賣演藝明星和公眾人物的隱私,捕風捉影,胡編亂造,譁眾取寵,以此來引人眼球。
從媒體的專業性來說,我認為這是管理運營無能的表現。
從職業道德角度而言,我認為這是無恥,無底線,有違社會公德, 在法律層面還涉及踩線。
我認為這樣的媒體,對於整個行業而言, 是一種恥辱。
以低俗的,有違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內容,來博人眼球,博出位,這就是無良,無底線。
這一次,在網路平臺上,針對劉宜霏和她母親劉麗女士的,有組織的惡意詆譭和人身攻擊,被人在網際網路上大肆傳播,有些網路平臺不但沒有阻止,甚至有推波助瀾之嫌。
這種低俗化的網路傳播現象,讓人憤慨,讓人驚心,也讓人憂心。
這樣的網際網路環境,是我們需要的嗎,是漸漸長大的孩子們需要的嗎,是整個社會需要的嗎?
身為媒體從業人員,我們應該向這樣的低俗化現象宣戰!
這一次,51微博和51人人網上,也有一些使用者在惡意詆譭和惡意傳播,包括個別演藝界人士。
這些使用者,已經被51集團的各個網際網路平臺拉入黑名單,永久封禁,我們不歡迎,也不需要這樣的使用者。
51集團從第一個網際網路專案,51同城開始,所有的使用者註冊,我們都要求在後臺實行實名制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