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最偉大的遷徙(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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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是歷史上位於山東境內的一個州,地處山東半島。唐初曾在文登置登州,不久廢除。如意元年(692年),於黃縣(龍口)復置登州。唐神龍三年(707),登州移治蓬來,蓬來升縣,省黃縣入之。明清為登州府,仍治蓬來。
明朝實行的省、府、州、縣制,登州歸屬山東省(後改為山東布政使司)下的來州府,1376年升登州府,治蓬來,轄寧海州、蓬來縣、黃縣、福山縣、棲霞縣、招遠縣、來陽縣和文登縣。
要知道登州可是山東最具有戰略地位,朱朗早早就在山東這裡設定了三大營,分別是登州營、文登營、即墨營。三大營分別負責不同方面的軍務。
登州營負責山東北部沿海地區;文登營守為成山角;即墨營負責海州到海陽灣的防務工作,每個營之下都分別指揮四衛,三者之間互相依仗,嚴厲地守衛者山東半島,守護渤海大門。
本來登州的人不是很多,大家也都知道,河南,河北和山東這些地方,自古以來這些地區都是兵家必爭之地,因此每到朝代更迭之時,這些地方都是野心家的互相殺戮之地,在野心家們的博弈過程中,這裡將是連年征戰,百姓民不聊生。
而你要知道的是,河南、河北、山東這種地方十分適合糧食生產、十分適合人們繁衍,可以說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條件,只是,是福也是禍,你這裡有糧,有人,那麼每逢戰亂年代,這裡也是人間地獄。
在元朝末年就是這樣的,在元朝末年時期,由於元朝統治者的昏庸與殘暴,使得天下民不聊生,各路起義軍四起,這些起義軍有的確實是為了推翻元朝統治,但也有一些卻是別有用心,他們打著滅元的口號四處搶奪地盤,相互爭鬥。
由於河南、河北、山東等地自古以來戰略價值就極高,因此也經常成為他們互相爭鬥的戰場,經過連年的征戰之後,河南、河北、山東等地的老百姓,要麼死於屠刀之下,要麼舍家離業前往他處謀求生存,這就導致大片田地被荒蕪,中原的萬畝良田常年顆粒無收。
登州在洪武初年的時候,人真的不是很多,基本上一個登州府,能有一兩千人,就算不錯的,雖然朱元章建立了大明,也深刻認識到農業生產對於一個國家的重要性,為此,他針對明朝初期的農業生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百姓努力生產。
可是朱元章也看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由於連年的征戰,使得中原地區(同時也包括山東)人口流失嚴重,國家的大量良田被拋棄。
當時,雖然蒙古統治者已經被趕走,明朝已經建立,中原大地的發展也已經迴歸了正常,但在百姓的心中,仍然沒有忘記數十年之前的一次次血腥屠殺,雖然他們思念自己的家鄉,但同時他們內心中也充滿了對生的渴望和對死亡的恐懼。
針對這一問題,朱元章有他自己的解決辦法,要知道朱元章是一個不做則已,一做則做絕的人,他想,既然百姓們不肯主動遷回中原地區,那麼就下令強制性讓他們遷移。
在明朝政策的指導下,洪武三年,也就是1370年,大批的明朝百姓開始往河南、河北、山東等地進行遷移。
那麼這裡其實就有一個問題,這批百姓是從哪兒來呢?
答桉是山西。
我們知道,由於元朝的殘暴統治,使得多年以來中原地區百姓民不聊生,並且與此同時,在元朝後期,統治者們也是十分短視的,在元末時期的統治中,元朝統治者們大都不太注重農業生產,相反,由於他們祖祖輩輩都生活在蒙古草原,骨子裡已經過慣了遊牧生活,這就使得他們極不適應中原的生活方式,於是他們就開始想著法子讓這片土地更適合自己生存。
中原地區處處都是平原,且黃河從其中穿過。“大河,平原”,蒙古人想到了,是的,這種優良的自然條件十分適合牧草的生長,也十分適合養馬放牧。於是許多蒙古貴族開始在中原大地上退耕還牧,他們把一塊塊的中原大地上的土地圈畫起來,建立自己的牧場,養上自己的牛羊。
於是,許多中原良田,在短短几十年之內,就變成了牧場。
後來,由於蒙古人在中原地區大規模的退耕還草,使得中原地區的糧食產量大減,並且,蒙古人在退耕還草的同時還砍伐了大量黃河兩岸的樹林,實行退林還草,導致在元朝末年,黃河洪水多次氾濫,沖毀了大量中原田地。
但值得慶幸的是,就在遠離中原地區不遠的山西,此時已經悄悄的繁榮了起來。
這又是為什麼?
熟悉地理的朋友都會知道,山西在河南的北面,其境內多為高山,要知道,蒙古人之所以選擇在中原這塊土地上放牧,原因就在於中原地勢平臺,適合戰馬奔跑,但是,在山西這種地方就大為不同了,由於道路崎區不平,且處處有高山大河阻擋,這使得蒙古人對山西這個地方並不感興趣。
但正是這種不感興趣,使得戰亂年代的山西成為了百姓繁衍生息的庇護所,在經過長達幾十年的繁衍生息下,山西這個地方,已經成為了一個繁華之地。
在明朝政策的鼓勵下,大批的山西人前往河南、河北和山東等地定居,由於這次移民主要發生在洪武年間,因此此次移民在歷史上有個專有名稱,叫做洪武大移民,同時又由於其最初發生在山西洪洞縣境內,因此這次移民通常又稱為明朝洪洞大移民。
朱朗不會想到,他來到登州府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剿滅倭寇,而是要剿滅登州的碩鼠,明朝大移民的方法和步驟大體有遣返、軍屯、商屯、民屯等幾種。
更多的還是採用招誘、徵派的強迫的辦法。
不管你再怎麼說中原地方好,幾年不納糧,誰也不願遷去,只好制定徙民條例,按“四口之家留一;六口之家留二;八口之家留三”的比例遷徙。
明朝政府為了使移民能順利進行,曾頒佈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如發放棉衣、川資(遷移路費)以及安家、置辦農具的銀兩,到那裡土地可以“自便置屯耕種”,還免其賦稅三年。
但是又有幾人做到了,第一年賦稅可以用繳,但是第三年還沒有到,很多地方就開始剝削起了當地的百姓,登州府的巡撫邵文華,洪武三年進士甲榜第八名,這個傢伙以前是個窮書生,勵志就要做為百姓謀福祉的官員,可是等他到了登州府,從縣令做到巡撫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