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一章 斬首示眾(第1/2頁)
章節報錯
洪武八年九月初三...朱朗帶著自己的十艘福船回應天了...在朱朗的船上有休縣縣令周段奕,廖家人傑,至於那位霍虎已經被朱朗給砍了。
因為不砍不行。
都知道斬首基本上會定在秋天,因為這是順應天時的做法。春夏是人間萬物生髮的季節,生機勃勃,萬物蔥蘢,這個時節起了殺心, 是逆時令而行。
秋季的處暑,是天氣由炎熱向涼爽的過度,是陰的開始,古人認為此時充滿了肅殺之氣。秋天處決犯人,即是為了順應天地的肅殺之氣而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
只是這次朱朗卻提前動手砍了霍虎,沒有辦法, 這位霍虎禍害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霍虎家中有兄弟七人, 他排行老三,他的童年在祖籍山東度過, 祖父與父親是當地有名的匪徒。長輩的言傳身教與家庭的耳濡目染,讓他從小養出一身匪氣。
壞事做多了,就有麻煩找上門。霍虎的爺爺和父親用土匪的身份橫行了一輩子,最終在一次打家劫舍中,被當地官府逮了個正著。
當時處於元朝末期,社會動盪,各地大小起義不斷,匪患猖獗。
這個時候,元朝的皇帝下令剿匪,各地官府紛紛響應。
可以說,霍虎的爺爺和父親正好撞在槍口上。兩人被抓獲後,直接作為當地的典型,處以極刑, 以儆效尤。
這件事情讓霍虎的母親打擊不小,為此還重病一場,不久就撒手人寰。只留下當時年僅八歲的小霍虎, 獨自面對這個複雜的世界。
無父無母的霍虎,沒人疼沒人養,在街上來回流浪,幾次差點餓死。
不過霍虎並非一個甘於此的人。他跟著一個親戚南下找活路,在江南這塊土地上琢磨著生存之道。
初到蘇州,日子也沒有好過到哪裡。身無長物,又沒有一技之長,為了吃飯,只得在一個富戶人家裡做苦力。
都說,人只有在現實不如意的時候,才會想念過去。如今討生活的艱難,讓霍虎更加懷念小時候,父親靠著搶劫剽掠帶著全家人吃香喝辣的日子。
想想當年的美酒肉食,看看如今的粗茶淡飯,霍虎不再迷茫,認準了自己的人生方向...重操舊業,做水匪。
乾淨的錢不好賺,好賺的錢不乾淨。霍虎走了這一步,就再無回頭路。
剛開始霍虎進了一個規模比較大的“水匪”組織,很長一段時間不得重用。可是他從小在匪窩裡摸爬滾打,深諳匪窩的“潛規則”。
尋了一個月黑風高不見五指的夜晚, 霍虎隻身潛入當地一農戶家中。第二天早晨, 他把男主人的頭顱扔在了水匪頭子面前。
這一年,霍虎十五歲。在大部分同齡人還在讀書撒嬌的時候,他已經憑著心狠手辣取得了水匪頭領的認可。
這件事以後,他彷彿是摸清了水匪窩的生存之道:善武為上,狠辣為尊。自此,他在每一次殺人劫船中,都表現得極為“出色”,將這八個字發揮到了極致。
水匪頭子也越來越看好這個年輕有為的小夥子,把他當作自己的左膀右臂,當作自己衝鋒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