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即便承認,東西肯定已經銷燬了,意義也不是很大。

這倒是符合陸令的預期。

楊芸老家的事情,在這一刻,似乎就突然畫上了句號。但是事情沒有結束,那就是關於李建通的遺產繼承。

按照規定,李建通的遺產應該屬於國家了。但這裡面有一件特別戲劇的事情,就是關於李林州的死亡問題。

李林州到底死沒死?

按理說,他是死了,而且應該是被李建通給害死了。

但這只是推論。目前警方內部自查,發現李林州的死有問題,涉案的警察都被處理了。所以,今天來看,李林州只能算失蹤。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滿兩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不可能生存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李林州屬於下落不明,時間不滿四年。即便滿了四年,也應該有一年的宣告公示期。所以,還不能算李林州死了。

這些財產,依然要凍結。

陸令很難想象這樣的訊息傳回宏利集團,會對股票產生什麼樣的打擊。說實話,如果不存在這個事情,如果財產收歸國有,其他股東反而是放心了,可以大膽地把股份回購回來,現在不行。

想到這裡,陸令給毛奎打了個電話,把這邊的情況共享了一下。

“我的天,”毛奎被嚇了一大跳,“這也太戲劇化了,我們像是被人牽線的木偶,而且我們至今不知道牽線的人是誰!”

“沒有辦法,對了,毛支隊,那些股東們的安全,沒有什麼問題吧?”

“沒有,目前狀態都良好,當然了,你這些事情一旦公開,估計他們就繼續該難受了。”

“這我也沒有辦法,我明天一早趕回去吧,今天還有個意見書要寫。”

“這麼快就回來?那邊沒有新線索了嗎?”

“可以說幾乎沒有了。”

“你這次過去,誰也沒想到是這樣的結果。”

“沒辦法。”陸令無奈地說道。

正聊著天,毛奎的手機震動了起來,他說道:“領導的電話,我接完跟你說。”

“好。”

掛了電話,陸令就在這裡發呆,等待著毛奎聯絡他。陸令有一種預感,毛奎這個電話不簡單。

果不其然,短短5分鐘之後,毛奎就把電話打了過來。

“什麼事?”陸令問道。

“有一條關於外事部門的線索,”毛奎道,“我感覺肯定和你們的案子有關,可能和今天的案子也有關。”

“您說,我在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