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案件的新思路(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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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訴訟法》,詢問證人不得超過12小時。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詢問證人和傳喚嫌疑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陸令又記串了,他以為詢問證人也可以24小時。不過,根據這個法條,陸令也終於明白為啥之前都在村裡問了。
陸令感覺自己必須快速學習法律了,起碼要把《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搞清楚。
琢磨了半分鐘,陸令搓了搓手,去了隔壁屋子。
“有事?”王所問了一句。
“沒事。”陸令搖了搖頭。
這個屋子比較小,陸令想了想,去門口讓李勇和李文成把電暖氣搬到這個屋子,一起過來坐著,還能暖和點。李勇二人立刻照辦。
李美玉之前狀態不太好,被王所開導了這麼久,也就好了一些,陸令打算直接在這開始問。回到李美玉的家裡再問也不見得是好事。
找李美玉問問題的根源就是一個:你是怎麼知道丈夫死了的?
李美玉家門口掛著縞素,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關於這個問題,李美玉其實回答過很多次,但這次她狀態特殊,說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從孃家回來之後,我就感覺不對勁,就那個李美萊、劉英,她們看我的表情都不對。”
“你以前不是這麼說的。”陸令感覺李美玉這會狀態不太對,這算什麼話?
“啊不對不對,不是她們倆,是...”李美玉雙手按在自己的太陽穴這裡,顯得很痛苦。
大家都沒有說話,給李美玉一個時間。
李美玉現在一個人在家住著,狀態已經越來越有問題,陸令第一次和她接觸,已經有了打算。
既然遊隊那邊開展了新的偵查思路,他也有他的想法,他準備去問小孩子們。
他第一次來村裡的時候,走到李美玉門口,就有小孩想和陸令說點啥,被他媽攔住了,說明一些流言風語在孩子的群體裡傳播著。這些東西往往都是孩子從大人那裡聽說的,不太可能是孩子原創,所以是個好的訊息源頭。
除此之外,他還打算找一趟李美玉的兒子。李美玉的兒子常年在外打工,只有案子一開始的時候被警察找了一次,這麼長時間過去,他應該有一些新的訊息。
“我想起來了,我想...不是....不是...不是...是楊玉,楊玉,楊玉!”李美玉突然神神叨叨地說了這麼一句。
“確定是楊玉,不是楊麗?”陸令問道,楊玉是王守發的老婆。
“對對對,就是她,就是她...她後來報警說她丈夫失蹤了,我就也跟著報警了!”李美玉說道。
陸令和王所互相看了一眼,覺得這個事,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