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後,陸令也沒喝完,包子是吃完了,已經吃撐了。

如果再來,不太餓的情況下,就要一個包子、半碗粥,就行...

吃完飯,陸令看了看時間,休息了一小會兒,就去了刑偵大隊,到了之後,給遊隊發了資訊。

遊隊還在開早會,讓陸令去傳達室等一會兒,一會兒來接他。

陸令現在還沒有警官證,他來這邊也沒開警車、沒穿警服,肯定是需要人出來接的。

在這邊等了二十分鐘,遊隊親自出來,把陸令接了進去。

刑偵大隊和縣局是鄰居,兩個單位之間有門,食堂是共享的,不過大門是獨立的。

這邊院子也挺大,而且房屋都是新翻修的,看著很漂亮。遊少華帶著陸令去了他們的辦公室,這裡有一間屋子,目前是專門用來放東坡村命案的材料的。

“你先簽個字”,遊少華拿出一份保密協議。

這個案子目前已經掛密了,雖然密級不高,但是為了防止一些偵查線索外洩,還是要籤保密協議。陸令看都沒看內容,直接簽字,這是公安局,不是商業合作,遊少華不可能騙他。

“這是這個案子目前整理的證據冊,你已經有一定的基礎了,看完證據冊,再和你聊聊案子”,遊少華看了看手錶:“你早上吃飯了吧?”

“吃了,吃得很飽。”

“那行,你在這個屋子慢慢看,我上午還有個案子要去一趟局裡研判一下,估計忙完得十一點了,你就在這看,廁所就在門口,別亂跑,外人不認識你,看到你還得問你事情。”

“明白。”陸令倒是很喜歡這種安靜的環境,拿出證據冊翻了起來。

開篇先是一個十幾頁的案件報告,陸令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注:51/52章為本案案件報告精簡版,兩章內容僅用於敘述本案)

案件報告之後,是證據冊的分類和人物關係圖。

這張人物關係圖上,大概有50個人物,涉及了21個家庭,陸令也只認識其中不到一半的人。

證據的分類,分為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空)、鑑定結論及勘驗與檢查筆錄、視聽資料、電子資料八大類。

除了空的兩項,其他的證據均按照證據冊有序存放。

除了證據冊,屋裡有三摞已經訂好的紙質案卷,每一摞都有一尺厚,除此之外還有幾個證據盒,裡面是大量的光碟等儲存裝置。

村子裡沒有監控錄影,但是本案依然調取了周邊馬路的大量錄影,而且每一份有證據力的筆錄,取筆錄的錄影均在這裡。

大體看完這些,陸令對案件有了進一步的瞭解,他剛剛讀了一遍案件報告,很多人名還對不上號,需要看著報告、對著關係圖,再重新認真看一遍。

不過,陸令還沒開始第二遍詳細瞭解,桌子上幾本書甚是惹眼,其中一本,書名叫《現代偵查學》,這本書明顯被翻過好幾次。

陸令拿了起來,看了看封面。“偵查學”三個大字上面,有“現代”兩個略小一號的字,下面寫著:

白松著(注1)

...

注1:白松,《警探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