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章 真相,並不被期待(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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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這個事情傳開了,都知道王雪被人騙婚了、之前看上他的有錢女婿根本就是假的,估計王雪這一家,就丟死人了。
當然,應該被譴責的是李雲,可是在王雪老家,大家只會笑話王雪。
畢竟,王雪家攀上了高枝這件事,其實大部分親戚並不為王雪高興,都羨慕得質壁分離,現在巴不得看笑話!
現在出了這種事,如果公開,親戚們全得過來,好好“安慰”他們家一番。
想一想就不想活了。
所以,父母開始勸王雪,拉倒吧,不爭了,孩子給對方,悄悄離婚,然後全家人拿著錢,搬到縣城去住。
父母拿出攢的錢和彩禮10萬、補償20萬,能在縣城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
這樣一來,親戚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無從嘲笑。哪怕以後王雪二婚,人家在縣裡買房,也不是他們嘲笑的存在。
可以說,父母想了很久,選擇了最現實的方案。
但王雪固執地不同意,她接受不了自己的人生被毀。
她本來其實也不需要嫁李雲這樣的男子,她希望找個25歲左右、有車有房、穩定且愛他的男人,但卻被李雲捷足先登。
但是,冷靜了一點之後,王雪又明白,她確實不能帶著孩子離婚。
離婚是必然的,而且離婚的時候,如果王雪爭孩子,李雲爭不過,因為現在在哺乳期。
但如果王雪帶著孩子,成為笑柄是一方面,她的人生就真的全完了,她也給不了孩子多好的教育環境。
如果沒有這個孩子,她可以去南方,找個誰也不認識的城市,重啟人生,大不了不結婚,或者找個條件差的、能接受她的男人結婚。她決定了,她不會欺騙那個男生,如果那個男生愛她且能接受她生過一個孩子,那她就嫁。
如果找不到,她就單身一輩子也挺好。
但,王雪不想把孩子給李雲。
如果給了李雲,就真的助紂為虐,真的成了冤大頭。
她不願意把自己的孩子給這樣狼心狗肺的人養大!
於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王雪打電話,從縣城找了計程車,打車去了市裡,找了個高檔小區,把孩子放在了門口。
她沒有送福利院,也沒有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直接把孩子送到了陌生的地方。
後來,她在附近看著,看著一個從小區裡出來的年輕男子把孩子帶走了,她就離開了。
...
這個故事的始末,是誰也沒有想到的。
一個如此健康的男嬰,在這種情況下,幾經輾轉,到了蘇營鎮的一個農村。
這個鏈條上的人,都構成犯罪,這是必然的。
而現在關鍵的,是王雪。
王雪構成遺棄罪。
王雪是未滿一歲嬰兒的母親,哺乳期。而她又主動放棄哺乳,把孩子遺棄。
最終檢察院會如何去處理,陸令等人是不知道的,只是案子辦到這個程度,雖然真相大白,卻不是每個人都想看到的。
(本案由真實事件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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