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核查非常細緻,很快地,就核查到一個重要線索。

一般人都記不住一個月前的某件事具體發生在哪天,除非那一天發生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經過村裡的仔細核查,有一戶人家,在孫紅霞家裡多了個孩子的那一天的第二天,這戶人家的孩子週六回家休息。

這一戶人家, 週六孩子回家之後,父母和孩子聊天,聊到過孫紅霞家裡撿了一個娃這件事。

經過核查這個上學的孩子的乘車記錄,確定了孫紅霞家中多了一個孩子的那一天,是5月14日。

然後再核查了一下孫紅霞的網購記錄,她在5月8日就網購了奶粉等孩子用品,而且是來蘇營鎮的快遞站拿的快遞。

快遞站錄影看不到那麼久, 但是取快遞的記錄還在。

這樣的核查結果,已經可以判斷這對夫婦是說謊了。

有這樣的證據, 照樣無法給何長海、孫紅霞定罪,只能認為他倆有嫌疑。

如果孩子是被拐的,那麼買自然也是犯罪。

根據刑法241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是基礎條款,如果還有其他犯罪,數罪併罰。

然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疑罪從無。。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孩子的來源是拐賣,因而就不能認定這對夫妻涉嫌刑法241條。

現在,能將這對夫妻採取強制措施的理由,只有偽造出生證這件事。

不僅如此,這種案子還有一個事特別麻煩, 就是孩子怎麼辦。

目前, 派出所採取的方案是依然讓孫紅芳照顧孩子,派警察一直在門口盯著,24小時盯守。

暫時只能這樣, 這麼小的孩子送往福利機構也是很麻煩的, 抓緊精力破案才是關鍵。

如果短時間內沒有破案,孩子將送往專門的機構進行撫養。

“從目前的情況來說,何長海、孫紅霞早就知道自己會有這樣的一個孩子,不然不可能提前網購,孩子被送來卻沒有任何人發現,這肯定是半夜有人給送來的,而且應該是用了汽車。村裡的人記性沒那麼好,沒人記得5月13日晚上的時候的事情,但我們可以推斷,應該5月13日,有人開車過來,把這個孩子送了過來,然後何長海和孫紅霞照顧了幾日,發現照顧孩子確實太難了,才把孫紅芳叫了過來。”在村委會里,王所給大家講了一下現在的案子進展。

非常難得,李靜靜也在,這也是她第一次主動參與派出所的辦案。

“給孫紅芳的工資都是現金,那估計買孩子也是用的現金。如果他們這些年一直沒有把錢存銀行,而是放家裡的話,有一些現金也很正常。他倆都常年在外打工,應該攢下了一些錢。”蘇亮臣說道。

“我覺得出生證做得還是比較逼真,應該是提前有謀劃,我們是不是應該從出生證造假這條線往上查?”李靜靜問道。

“想法是好的,但是這對夫妻倆一句話都不招,出生證的事情也不解釋,我們現在很難知道是誰偽造的出生證明。”王所補充了一句。

“這個出生證做的確實很好,咱們附近的其他案子,有這類似的嗎?會不會是類似的組織?”陸令問道。

“這就難了。”王所搖了搖頭。

這條線搞不通,還是得從村裡查。

東坡村的事情告訴陸令,村民都不是那麼簡單,各有各的道,就是有人不說。

在這種案子裡,這種村民包庇的事情,非常高發!

有的時候,一個村裡,有人買了外地的媳婦,村裡不少人都知道這個媳婦有問題,但都會裝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