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章 過分!(第1/2頁)
章節報錯
陸令把這個事告訴了青山,青山很高興。
“那,文興哥除了釣魚厲害,還有別的擅長的嗎?”青山問道。一想到能認識陸哥的好朋友,他就覺得開心。
“目前我還沒發現。”陸令如實說道。
“那行。”青山滿意地點了點頭。
一個隊伍都太強,青山也是有壓力的!
今天處理了這起打架的案子,派出所晚上就格外忙。
一般來說, 派出所並不喜歡在值班這一天辦案子拘留人,因為至少要騰出來35名警察搞案子,警情就有些忙不過來。
這也是為什麼打架的案子能調解儘量就調解了。
事實上,今天這個案子,按理說,今天是拘留不了的。一般打架的案子, 需要拘留, 也是去做傷情鑑定,然後等出了結果, 把雙方找個時間約過來,執行拘留,快的話,也要半個月(鑑定需要時間)。
有的時候,警察甚至會和雙方商量一下,看哪天方便,來執行拘留。
但,這個案子不同,這個案子涉及到兩個外國人,在本地居無定所。
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取保候審之後,可以申請邊控,就是禁止出入境,但治安案件沒有這個許可權。
所以, 今天要是不拘留, 放出去,可能再也抓不到。
遇到這種情況,就得分局想辦法, 當天把基礎的鑑定搞出來, 然後直接拘留。
這種事,一般都需要局長幫忙。
現在,即便是拘留被批准了,還要送拘留所,也是挺麻煩的。
但凡幹過這個工作的都明白,往監所送人不是簡單的事情。
所以,派出所現在人不多,警情壓力更大。
“陸令,島上藍鳥酒吧,有個糾紛,你有空嗎?去看一下吧,咱們實在是沒人了。”前臺值班民警找到了陸令。
“行,我們倆這就去。”陸令道。
今天是週六,酒吧鬧糾紛是很常見的事情。
不過,酒吧糾紛並不難處理,有的時候警察去了,會發現老闆已經出面解決完了。
陸令二人開車去了島上,直接停在了酒吧門口,開著警燈。
還沒進屋,就有負責人跑出來了:“警官,哎,沒事沒事,解決了解決了,您不用擔心,這邊有事都算我的!”
說著,就貼近了陸令,在執法記錄儀的拍攝死角,給陸令兜裡塞東西。
陸令推開對方,往後退了一步,擺了擺手:“我進去看一眼。”
“啊哈,那行,那行,您請。”這位連忙把門開啟。
門一開啟,裡面的喧鬧噴湧而出,再說話就聽不太清楚了。
這是一家嗨吧,也可以叫迪吧,裡面非常喧鬧,陸令進來之後,壓根找不到報警人。
“把報警人帶過來!”陸令在負責人的耳邊大聲喊道,“去辦公室!”
這位有苦說不出:“領導!這個事真的解決了!您要是進辦公室,沒問題!能不能把警車停到別的地方去?”
“先解決事情吧。”陸令不為所動。
當警察,這種情況下不能談條件,一旦談了條件,就失去了公允。
很快地,報警人被叫了過來,在後面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