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令把這個事告訴了青山,青山很高興。

“那,文興哥除了釣魚厲害,還有別的擅長的嗎?”青山問道。一想到能認識陸哥的好朋友,他就覺得開心。

“目前我還沒發現。”陸令如實說道。

“那行。”青山滿意地點了點頭。

一個隊伍都太強,青山也是有壓力的!

今天處理了這起打架的案子,派出所晚上就格外忙。

一般來說, 派出所並不喜歡在值班這一天辦案子拘留人,因為至少要騰出來35名警察搞案子,警情就有些忙不過來。

這也是為什麼打架的案子能調解儘量就調解了。

事實上,今天這個案子,按理說,今天是拘留不了的。一般打架的案子, 需要拘留, 也是去做傷情鑑定,然後等出了結果, 把雙方找個時間約過來,執行拘留,快的話,也要半個月(鑑定需要時間)。

有的時候,警察甚至會和雙方商量一下,看哪天方便,來執行拘留。

但,這個案子不同,這個案子涉及到兩個外國人,在本地居無定所。

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取保候審之後,可以申請邊控,就是禁止出入境,但治安案件沒有這個許可權。

所以, 今天要是不拘留, 放出去,可能再也抓不到。

遇到這種情況,就得分局想辦法, 當天把基礎的鑑定搞出來, 然後直接拘留。

這種事,一般都需要局長幫忙。

現在,即便是拘留被批准了,還要送拘留所,也是挺麻煩的。

但凡幹過這個工作的都明白,往監所送人不是簡單的事情。

所以,派出所現在人不多,警情壓力更大。

“陸令,島上藍鳥酒吧,有個糾紛,你有空嗎?去看一下吧,咱們實在是沒人了。”前臺值班民警找到了陸令。

“行,我們倆這就去。”陸令道。

今天是週六,酒吧鬧糾紛是很常見的事情。

不過,酒吧糾紛並不難處理,有的時候警察去了,會發現老闆已經出面解決完了。

陸令二人開車去了島上,直接停在了酒吧門口,開著警燈。

還沒進屋,就有負責人跑出來了:“警官,哎,沒事沒事,解決了解決了,您不用擔心,這邊有事都算我的!”

說著,就貼近了陸令,在執法記錄儀的拍攝死角,給陸令兜裡塞東西。

陸令推開對方,往後退了一步,擺了擺手:“我進去看一眼。”

“啊哈,那行,那行,您請。”這位連忙把門開啟。

門一開啟,裡面的喧鬧噴湧而出,再說話就聽不太清楚了。

這是一家嗨吧,也可以叫迪吧,裡面非常喧鬧,陸令進來之後,壓根找不到報警人。

“把報警人帶過來!”陸令在負責人的耳邊大聲喊道,“去辦公室!”

這位有苦說不出:“領導!這個事真的解決了!您要是進辦公室,沒問題!能不能把警車停到別的地方去?”

“先解決事情吧。”陸令不為所動。

當警察,這種情況下不能談條件,一旦談了條件,就失去了公允。

很快地,報警人被叫了過來,在後面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