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打架案(1)(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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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本秀的話裡明顯有點不樂意,這個案子看樣子應該是昨天陸令他們組負責,現在由二組負責,他當然不樂意。
陸令聽出了言外之意,也沒管,他先往樓上搬車裡的東西,搬了三趟才搬完。
這季節真的不能在車上亂放東西,火腿腸放在車上,能凍得邦邦硬。
搬完東西,陸令在樓上聽到樓下在吵,就下樓看了看,結果發現王平和其中一個人吵起來了。
孫所和張本秀帶著其中一個人在取筆錄,王平看著另一個也想問點什麼出來,但是沒問出啥,反倒是吵起來了。
看到陸令過來了,王平還是壓了壓火,哼唧了兩聲,沒有和那個人接著喊。
“小陸”,蘇大華看到陸令,便說道:“你咋下來了?”
“吵什麼呢?”陸令問道。
“這小子不老實,說他沒打那麼重”,蘇大華倒是說得很隨意,這種事在派出所見多了。
“我真沒打那麼重!他要是骨折了,當時怎麼可能跑那麼快!”被帶來的人瘦瘦高高的,脾氣倒是不小。
陸令示意他不要喊,問了問大體情況,就覺得蹊蹺。
兩個人打一個,都拿了棍子,與其說是棍子,其實也就是拖把杆和樹枝。被打的那個跑了,然後這倆也沒怎麼追,但是被打的那個昨天就住院了,今天把這倆人叫了過去,接著就報警了,這倆人也沒跑。
總之,他倆承認打了,但是不承認打得這麼重。
令人意外的是,被打的確實是昨天就胳膊骨折住院了。
醫院就是縣醫院,已經打上了石膏,而且診斷報告上也寫的是被棍棒等器物重擊導致的。
這個季節,摔斷個胳膊腿是常事,但是摔斷的痕跡和被打斷的痕跡完全不同,縣醫院不至於連這點問題都搞不清楚。
有四種可能性,第一種是這倆人撒謊;第二種是這倆人下手沒分寸;第三種是醫院的醫生說了謊,現在打了石膏,醫生說啥就是啥;第四就是這事還有其他不知道的情節。
現在最蹊蹺的事情,莫過於這個被打的人現在才報警。
這會兒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三點了,這個時間段報警,之前幹嘛去了?
“你們去醫院以後,對方找你們要多少錢?”陸令直接問道。
“要一萬”,瘦高男子說道。
“他一開始要多少錢?”陸令再次問道。
“一萬。”
“不多啊”,陸令皺眉:“你們知道一般打人,打骨折了想私了,這已經很少了。”
“一萬我哪裡有啊!再說,我都沒打過他這個位置,誰知道那裡怎麼可能骨折,這不胡說八道嘛!”男子指了指自己的胳膊。
“這個位置?”陸令指了指大臂的位置,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