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到這,徐文君正襟危坐,認真起來。

盛唐笑笑:“你們應該也知道,我現在有自己的公司,算是個商人,所以我從來沒有想過走音樂這條路,也沒有興趣,給你們的歌,你們儘管拿去用就是了,唱紅了,我不會眼紅,如果唱不紅的話…那麼好聽的歌,那麼好聽的嗓子,還有那麼好看的董師姐,怎麼可能唱不紅呢,是吧?”

說完,盛唐和徐文君同時笑了起來,董聞晴抿了抿嘴,臉色微紅。

看著氣氛輕鬆,盛唐則切入正題道:“剛才說了在商言商,我一個商人,也是講究回報的。不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唱歌賺的錢,我肯定不會要一分,但是董師姐以後需要免費為我的公司代言才行,當然了,徐老師儘管放心,我找董師姐做的代言都是正經代言。”

現在的徐文君說是董聞晴的老師,其實更可以算做是她的經紀人,因為之前盛唐跟董聞晴打電話的時候溝透過這件事,參加超級女生大機率是要跟經紀公司簽約的,那個時候束縛太多,而徐文君做董聞晴的代言人,她們成立自己工作室的話,這種情況就好很多了。

也只有在這個基礎上,盛唐找董聞晴做代言才能實現,不然換成一個經濟公司,他們才不會允許自己的搖錢樹出去為別人做免費代言呢,這不是大傻子行為嗎?

“這個聞晴跟我說過,自然可以。”

徐文君笑著說道,其實這種要求,徐文君完全想不到拒絕的理由,跟盛唐給她們的四首歌比起來,拍個廣告而已,簡直一本萬利!

如果以後董聞晴真的火遍大街小巷,或許給盛唐免費拍廣告看似吃虧——畢竟一線明星的代言費有的能上千萬,而四首歌如果買的話,加起來也用不了一千萬,確實是她們吃虧。

不過徐文君卻知道賬不是這麼算的,盛唐給四首歌讓董聞晴火起來是因,而火起來的董聞晴給盛唐免費代言則是果,有因才有果,所以她們必須答應盛唐的要求。

盛唐笑著點了點頭,說道:“還是徐老師夠爽快,我就喜歡跟爽快人合作——不過嘛,作為商人我也很謹慎,稍後我會就今天咱們的聊天內容讓我們公司法務部草擬一份合同,關於我免費贈予歌曲給董師姐,以及董師姐以後要免費為我們公司做代言的合同。

合同草擬好之後,我會先拿給徐老師過目一下,如果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咱們也可以再商量修正,徐老師覺得好不好?”

“好…”

徐文君答應一聲,有些吃驚道:“小盛,你們公司還有法務部?”

盛唐點了點頭,認真道:“有啊,我們的法務部還非常成熟,請的也都是業內知名律師。”

“……”

徐文君知道,一般都是大公司才會設立法務部,而且請的都是知名律師,想到這點,徐文君再看盛唐,肅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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